沈从文的信笺我行过很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忘记看到这句情诗时,身在何方,纸在何地,唯独耳畔幽然响起动人的琴声,跳跃的音符如同四月的雨,湿答答的,冷清清的,悄悄叩击在街角一盆含苞的兰花上,透过落地的窗,一对青葱得近乎水嫩的小情侣,隔着彼此咖啡的苦涩清香,眉眼带笑,如一帧定格画像。
诗人的诗,春天的云,心间的花,都是让人感觉特别快乐的细微枝节。读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和卞之琳的《尺八》,都可以捉到心里那一瞬的动,仿佛那是一片净土,沉睡多年的蛹,即将化蝶。但读到沈从文的这一句“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时,却感到一种别样的柔情,山海、明月、倦旅、客舟、游移不定的惊鸿影,还有永远不死的恋恋深情。果然,这个原名岳焕的文人,是张家四个女婿里,最会甜言蜜语,也最懂爱情这回事的男人。
他给兆和写信,永远在开头唤“三三”,不断重复这个昵称,像捍卫主权,又像要在她心里永远定下这个称呼。谁晓得,一个来自湘西小城的男子,这么会说情话呢?他出生的凤凰古城,是一座沿着江水停止生长很久的小地方,吊脚楼顺水明净,苗族女子笑容明艳,他的童年就是在这样的平静悠长中度过的——多年后,这个地方,成了《边城》里那座温暖宁静的背景,有了山明水澈的秀秀,有了慈祥和气的爷爷,也有若有还无的淡淡情愫。
所以说,沈从文是个多情人。遇上兆和前,是多情的浪子;遇上兆和后,是多情的恋人。十五岁,还是个没长成的少年,他就去了一所军校,立志成为一名士兵。这是当地多数孩子的选择,况且沈从文原本就出身行伍之家。命运的转折发生在一场病和一位好友的意外死亡后,他决定离开湖南,世界那么大,他第一次动了想去看看的念头。他到了北京,在这里,他走上了一条从未想象过的文学之路,并且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边城》让这个原本是无名小卒的年轻人,在文坛上一跃为新星。而且,沈从文以此获得了胡适的赏识。
当时,胡适在中国公学任校长,出于欣赏,他破格将只有小学文凭的沈从文聘请为学校的中国文学讲师。即使是英雄不问出处,却也是史无前例了。也正是胡适此举,他遇上了一生中最重要的那个人,开始了漫漫追妻路。
他是她的老师,她是他的学生。
他是湘西小地方的浪子,她是出身名门的千金。
他是一无所有的愣头青,她是众星捧月的冷面公主。
对于他来说,她是此生唯一;而对于她来说,他只不过是众多追求者里比较头疼、比较棘手的一位。
但爱情是执念,固执又深刻,容不得人说要还是不要。它总是横行地来,任性地不肯走。沈从文对张兆和的爱是如此,他像个发了疯的人,给自己的学生不断写情书。其实想想也浪漫无比,一句喜欢你,爱上你,可以用洋洋洒洒好几页纸来证明,这桩不讲道理的事情,非要用更不讲道理的文字,一点点描摹坠入爱河的心慌、惆怅、卑微、失忆、欢喜和无可奈何。
他的追妻路显然山障巍峨艰难险阻,那么多情敌——他喜欢的女孩子太讨人喜欢,长得漂亮,符合时下审美,就连黝黑的皮肤都让人觉得健康心动。而且,还那样聪明。几乎没有一点不好的地方。所以追兆和的人一向很多,从中学时期到大学,络绎不绝。上了大学后,还有一个中学时的老师专门写信来,问兆和是不是可以跟他结婚,对她念念不忘惦记着的并不少。那时的沈从文又算什么呢?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格外的真心,和格外甜蜜的情书,或者,还有校长胡适的不断助攻。
这个堪称文坛泰斗的先生站在沈从文这里,发誓要成全一对有情人。当兆和耐不住沈从文的情书攻略一气之下,告到校长办公室,把信丢给胡适。胡适看了信后,很高兴地说:“沈从文先生顽固地爱你。”可惜当时兆和不为所动,冷冷地说:“我顽固地不爱他。”那时候的她,高傲得如同黑天鹅,不肯低下头,看一看受伤的追求者。允和在《打了几十年的嘴仗》里说:恋爱时节的三妹和我无话不讲,日记也拿给我看。她聪明健美,追求者不少,其中不乏优秀、知名的人。这个淘气的丫头不为所动,居然在日记本上排出frogNO1、frogNO2……我逗她:“沈从文该排到癞蛤蟆十三号了吧!”她和兆和一样,对这位土里土气的老师没什么好感。她们见过大世面,沈从文在她们眼里算什么?第一次上讲台竟然紧张得十分钟都讲不出一句话,然后突然大叫,吓得学生们都愣住了,接着就听到这位先生讲:“你们来了这么许多人,我要哭了。”允和原来一直叫他“乡下人”,后来他当了她的妹夫,还是经常用这个称呼调侃他。
除了胡适,没人看好沈从文能抱得美人归。其实就连胡适也不敢打包票,他劝了兆和几次后,写信给沈从文:这个女子不能了解你,更不能了解你的爱。你错用情了。胡适最后也不看好这段悬殊的爱,但跟别人不一样的是,他不看好的是张兆和。胡适极欣赏沈从文,认为他是文学上难得一见的天才,但张兆和不一样,他觉得她年纪轻,生活经验太少,以拒绝追求者为乐趣,当然,也包括沈从文。
说穿了,只不过是胡适对张兆和缺乏了解,而那时的允和也不够了解沈从文。跟两个姐姐不同的是,兆和并不是被宠爱着长大的。元和是大姐,一出生就受尽了疼爱;允和是好不容易活下来的难产儿,又脾气难惹,家人都纵着她。就算是从小就被送到合肥的充和,也因为少小离家被珍重呵护;唯有兆和,管她的少,宠她的也少。
尽管生活优渥,但她是被放养着长大的,久而久之,就养成了沉默却要强、寡言却骄傲的性子。
这种性格,成了沈从文眼里淬毒的玫瑰,危险又迷人,教人痛苦又痴迷。他无法控制地给她写情书,大处落墨地告诉她自己有多爱她:我看你如同月亮一样……是的,我感谢我的幸运,仍常常为忧愁扼着,常常有苦恼。可是他又承认,在写信给兆和的时候,他是快乐的。刚开始,兆和耐心而冰冷地回复他,自己要专注学业,并不需要男朋友。面对她的拒绝,沈从文倒也不生气,只是继续长年给她写信。
这个来自凤凰的穷小子笑到了最后。结局令当时许多人都大跌眼镜。或许,就连兆和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忽然之间就愿意给他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明明觉得自己不爱他,也不爱他笔下的故事,就连他身上一些小习惯都觉得古怪而俗气。可最终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最后她给自己找了个理由:“他信写得好。”
是的,那个有几分卑微又有几分痴狂的诗人,那么美的文字,那么剔透的情怀,像小孩子那样真,像明月那样洁,谁忍心再三拒绝,远离一个山青水翠的世外天地?他是那样诚恳祈求地诉说:你的眼睛还没掉转来望我,只起了一个势,我早惊乱得同一只听到弹弓弦子响的小雀了。我是这样怕与你灵魂接触,因为你太美丽了的缘故。
而今,还有谁,能编织着如此美丽的文字诉衷情?没有谁了,只有沈从文,而他在初见她的那一刻,就已经属于他心中的“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