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反转蜕变变化。时间是变化的良师益友,在不断前行的时间里,风里浮动的草木香气,随日出幻化出不同味道:佳人手腕脖颈上淡淡的香水味,来自名牌;汽车喷洒出的热烈的尾气;大江南北各个菜馆里不断冒出的食欲气息,一些是麻辣,而一些是清高。一分分,一寸寸,不论是味道还是心境,都没有永恒的一成不变。
而俗世里的我们,就在永不休止的变化里躁动不安,抑或努力地走向心如止水。不必叹息周遭谁的面目全非,也毋须挂怀世事的沧海桑田,更不用因为人生的朝露浮云陷入茫然。但允和却曾经很担忧过兆和的变化,多年后,她说:
兆和自小喜欢穿男装,就自告奋勇演花木兰……在《风尘三侠》里,大姐元和演红拂,三妹兆和演李靖。三妹坐在“龙椅”上,双脚够不到地,两腿荡荡的,还一副羞人答答的样子,好笑极了。三妹演这样的角色打不起精神来,她顶爱演的是滑稽戏,脸画得乱七八糟上台,自编自演“万能博士”“天外来客”……那时的她和现在……的三妹完全是两个人。
可见,允和笔下的兆和是一个活泼又有个性的女孩子,性格里又有几分男孩气,很大胆,也很勇敢。可她又说那时的兆和和现在的兆和判若两人。那么,现在的兆和,又变成了什么样呢?她逐渐“胆怯”,逐渐拒绝改变,不愿意冒险。而允和一直以来,都是很富有冒险精神的人,愿意尝试爱情,为爱付出。可兆和的墨守成规,让允和觉得原先那个勇敢的孩子,已经变了。
她沉默,她内向,她用最明了的语言来表明态度,拒绝周旋和暧昧,也拒绝追逐和试探。她冷冷的个性,吸引了不少裙下之臣,但毫无例外地,这些追求者都被她板着脸拒之门外——除了特别坚韧越挫越勇的沈从文。他既希望兆和能够去体会从未踏足过的爱情,又觉得她始终这样不解世事无所忧虑也不失为平静美好的人生,他也是一个矛盾性十足的人。或许这是文人的通病,也是人的通病。
被兆和拒绝后,他也写信给她宣誓从今以后要尊重她的顽固,再也不会纠缠她。但是写完后又开始写另外一封,说:如果我爱你是你的不幸,你这不幸是同我生命一样长久的。就是发誓要爱她到永生永世,这不屈不挠,真是让人拒绝都无从说起。也难怪沈从文对兆和一见倾心,坠入情网。尽管她的两个姐姐都不认为她是个美人,却从不妨碍她上大学后桃花运极佳,只是允和眼里,兆和一直都是那样一副尊容——皮肤黑黑的,头发剪得很短,像个男孩子,身材胖胖壮壮,样子粗粗的,一点都不秀气。
其实兆和自己也觉得从前的自己跟姐姐们所描述的差不多,她自幼受到的娇宠不多,所以从不骄纵如允和,也从不高傲如元和。也就是说,兆和是张家姐妹里最好养活的那个,早饭只吃粥和腌菜也吃得津津有味,比有火腿和熏鸡的允和都更有胃口。准备早饭的是各自的干干,兆和的朱干干也并非不爱她,只是她跟允和那个格外护短的干干不同,她相信人应该理性且节制,在她的教导下,兆和成长得健康而绝不娇气。纵使在兆和被欺负,因为捣乱挨骂而伤心难过的时候,朱干干也只是说:“别想了,没什么了不起,去喝你的粥,吃腌豇豆吧,吃完就没事了。”
简单又朴素的话语,让幼年时期的兆和就感到心安。她要比姐姐们更早学会沉思这件事情,愿意沉浸在自我的小小世界里,密不透风地窝起来,看起来僻静又沉着,可骨子里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姑娘,不过用淡定的姿态和决绝的模样,来保卫自己免受伤害罢了。
有一段时间,兆和离开苏州,陪一位姨奶奶去上海看病。这一走,就是一年。等到她回到家里,姐姐们的昆曲已经远远超过了她微弱的底子,她们已经学完了《游园》和《惊梦》,在远在上海的小妹妹远远抛下。兆和对于昆曲执念不深,然而当她们热切地用华美词曲展示精彩纷呈时,她的心里仍旧逸出一丝极淡的遗憾,宛若深山日暮时分的山岚,初起,蜿蜒,薄薄一层,蒙过所有清澈的泉和古寺的屋檐。
返回苏州后,她依旧会和姐姐们同台演出,只是更少地出演庄严肃穆的剧目;她热爱喧哗热烈的闹剧,只有在此时,她才会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快活。那是她的细微城府,用最剧烈的笑意掩盖五颜六色妆容下孤单失落的灵魂,在众人高声尖锐的哄笑里寻找缺乏的共同。如果可以,她或许愿意永远当一个世俗的孩子,没有负担,没有责任,没有背负上任何所谓“大人”应该被期许完成的一切。
然而阴差阳错,她成了四姐妹里结婚时最年轻的那个。兆和同沈从文结婚时,虚岁只二十。她的丈夫年长她八岁。在修成正果之前,他们谈了长达三年的恋爱,皆是鸿雁传书,纸上谈情。刚开始他们都在上海,他在上海的这头,写给上海那头的她。未久,他离开上海,到了北京,依旧不断写信。很快,北京又变成了海滨城市青岛。持续了三年的书信爱恋后,兆和也去了青岛,他们终于在一起。
这场缘分的拉锯战,以HappyEndg而告终。总是令人津津乐道的是沈从文的求亲。张家四个女孩都是自由恋爱,张武龄夫妇从不反对她们的恋情,只要自己喜欢。沈从文提亲的信中说:让这个乡下人喝杯甜酒吧。父母自然同意。拍电报告诉沈从文回信的是向来以“媒婆”自居的允和,她灵机一动,在电报上只写了一个“允”字。既是允许的允,也是允和的允。兆和得知后,生怕沈从文这个乡下人看不懂,偷偷出去又给他拍了一封电报:乡下人喝杯甜酒吧。兆。
文人一旦甜蜜起来,真是甜到牙龈。于是一九三三年,在允和嫁给周有光不久后,兆和就与沈从文结了婚。婚礼仪式简单极了,只在北平中央公园宣布了婚事,昭告天下后,一对新婚夫妇就在北平西城达子营的一个小院子里安家落户。
他们的爱情,从头到尾都包裹在沈从文的热烈秀雅的笔调里。他非常爱她,如发了疯着了魔一样爱她,这从他的行文脉络字里行间中清晰可见,夫妻小别时,他说:我离开北平时还计划用半个日子写文章,谁知到了这小船上却只想为你写信,别的事不能做。兆和却是隐忍而内向的女子,相比沈从文的感性主义,她更像是务实派,踏踏实实地买菜洗衣过日子。他可以在信里风花雪月说尽眷恋,而她是脚踏实地的,朴素地继承着干干所教会她的一切。有人说,张兆和不够爱沈从文,至少,不如沈从文爱她那样深。可谁爱谁多一点,少一些,除却当局者,旁观人未尝能断定。可有一点能肯定:她是为了他走下云端幻梦,销匿空中楼阁,静悄悄地落在实地上,像融化的雪,如拥月的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