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唐山市的时候,是个干冷干冷的中午。我一边打着哆嗦,一边怀着莫名的心情到处张望。
走过一段的路程后,发觉看到的尽是街边冬青树里掩映的房子,和满大街脸上都流露着平和恬淡的人们,与别的城市一样充满着活力和朝气,也没有别的异样的地方,感觉这座城市更加的干净和舒适罢了。
我手里只提着一个帆布包,没有别的行李,而新娃儿除了手里拎着一个不小的旅行包,背上还背着一个大大的,装着铺盖的蛇皮袋子。
我俩也不着急,就在大街上慢慢儿地行走着。转过繁华的闹市区,来到一条偏僻的马路上。
人行道上的行人很少,显得清清静静的。我和新娃儿并肩前行,谈笑风生的。
迎面飞驰而来一个骑着辆山地自行车的小青年。他歪戴着一顶瓜皮帽子,一只手拿着杆,横在胸前的长长的枪支、一只手扶着车把,嘴巴里吹着清亮而悠扬的口哨。
他飞快地蹬着山地车,同我们擦身而过。
突然,他骑着的自行车,猛烈地在人行道上摆动了几下,手里握着的那杆枪,啪的掉在地上,要不是他机灵,险些连人带车的栽倒在大马路上。
原来是他那杆横在胸前的长枪,挂到了新娃儿背上的蛇皮袋子上,新娃儿还转了半个圈儿。
“我操尼玛1那小青年破口大骂,他依然骑在车上,弯腰拾起地上的枪,怒气冲冲地把枪口对着新娃儿。
我知道那是支汽枪。在读高中时,我们班里有个男生叫彬彬。他的父亲在街上开了家五金门市部,生意红火,家里也就有了点小钱。彬彬穿的也比全班的同学洋气。他人也很义气,和我关系挺好,我俩常常形影不离,同学们都说我们是一对哥儿俩。他还给我取了个风靡全校的“公子”的诨名。他经常请我去饮食店吃东西,去录像厅看香港枪战片。他也有杆同那个小青年一样的汽枪。每当放学回家就拿枪到竹林里,或学校后面的树林里去打鸟儿。我也摆弄过几次,故而对它的威力我是心知肚明的。
有一次,他带着上小学的妹妹,拿着枪去山里打麻雀玩。刚进山里,妹妹就嚷嚷着身边有只小野兔。彬彬一看小野兔伸开小腿儿要逃走,端起枪就射击。小野兔没打着,却把枪钉打进了妹妹的大腿里。妹妹的大腿顿时鲜血直流,她哇的大叫一声,一屁股就坐在了青草地上。彬彬吓的三魂跑了两魂,脱了身上的衣服,把妹妹流着血的伤口包扎住,背着妹妹风急火燎地跑到街上的医院,。在乡上的医院里住了几日,又转到了县城的大医院里。听说要不是到医院治疗的及时,他妹妹的腿就从此废了。后来,他父亲用荆棘条狠狠地把他抽了一顿,并把那只黄色的汽枪砸了个粉身碎骨。
新娃儿见枪口对准着他,立马吓的面如土色,扔掉手里的提包,双手抱着头哇哇乱叫。
我见情势不妙,忙上前两步,朝小青年摆着手说:“对不起,对不起。”两眼却死死地盯着他的举动。心想:若果他真的开枪打了新娃儿,我就不顾一切冲上去,用手里的帆布包,狠狠地砸他,并把他砸的瘫倒在地,绝不能让他跑掉的。
包里有一瓶陈武给买的桔子罐头,还没吃掉,这重量绝不亚于一块砖头,我相信能把这小子干趴下。
小青年脸色有些柔和下来,他瞪了新娃儿一眼,又转头看了看我,潇洒地掉转过胯下的山地自行车,把那支桔黄色的汽枪扛在肩头,一蹬腿飞也似的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