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七妹的黑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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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乐于追求新的事物,有的人排斥变化。

有的人习惯自己的生活一层不变,害怕新的冒险,有的人喜欢游历,去陌生的地方接受新的习性。

那么放到更高的层次,可以称之为保守,可以称之为激进,可以称之为落后,可以称之为先进,还可以称之为稳重,也可以称之为轻佻。

按察使司主官王礼。

他在地方上的权利,比西方的大法官还要大。

但权利也是人构成的。

在面对同等敌人的时候,他的法令,并不是下发后,就能执行的,这个过程需要继进行较量。

从一件事情,来引发讨论,成为他的突破口。

这件事可以经过他专门的挑选,甚至可以说挑起,或者借助社会发生的事。

七妹的工钱,比普通工人还要高。

她有多少钱,一般人没有往这方面考虑过,但有部分人盘算过,甚至越说越离谱。

“你们家的儿媳妇,抛头露面,天天和男人们混在一起,啧啧,真是丢脸啊。”

“好好的良人,沦为了娼妓。”更为恶毒的话也来了。

终于。

又一天。

十几人手持农具,闯入了大剧院,当众拖拽七妹,门口准备了辆驴车。

他们把痛哭流涕,花容失色的七妹,一路拖上了驴车,并用麻绳捆绑了到了驴车上。

七妹觉得自己的天塌了。

在街道上,无数人惊讶的眼光中,她看到了绝望,恨不得死去,可她什么都不能做。

一名老婆子,稳稳的坐在板车上,气愤的打着七妹的耳光。

“你们干什么?”

“怎么大庭广众之下绑人,还打人呢。”

好心的路人们看不下去,上来呵斥并阻止,被一伙后生凶狠的挡住了。

“这是我家的儿媳妇,和男人厮混,丢人现眼,玷污家风,你们懂什么。”老婆子大喝道。

比年轻人还充满了火爆。

原来是家事。

许多人虽然不忍心,却还是无奈的让开。

甚至更多的人,因为老婆子的话,对拖车上那无助的妇人,露出鄙视的目光。

“活该,抓回去浸猪笼。”

“不守妇德的娼妇!”

终于。

措手不及的大剧院的工作人员们,纷纷赶了出来,有两个鼻青脸肿的人满脸的怒容。

“你们敢在大剧院闹事,还有没有王法!”

“放人。”

两伙人发生了冲突。

从外地赶来的这伙人,他们认为他们是对的,他们不懂法律,但是他们敢打死人。

北平大剧院的工作人员们,虽然知道他们是对的,可因为他们文明,所以他们打不过野蛮。

所以哪怕北平大剧院的工作人员更多,但是却打不过眼前的这伙人。

北平大剧院的七妹,被她的婆家绑了回去。

这件大新闻,无论是戏剧性,还是传播性等都有饱含,第一时间传遍了北平各地。

北平大剧院第一时间选择报官。

官府也的确勾了签,让捕快先把人救回来,可事情远远不是看到的这么简单。

七妹还属不属于人家的儿媳妇。

七妹是民籍还是乐籍?

经过官府察验,七妹是民籍,并不是乐籍,至于她属不属于别人家的儿媳妇,因为没有休书,的确属于。

清官难断家务事。

这件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最重要的是社会风气。

明初有寡妇改嫁吗?

有的。

父母和母舅及其他亲属要求妇女改嫁。

如果家庭贫困,丈夫死后,寡妇拖儿带女,家徒四壁,无以为生,怎么听从家庭成员亲戚的话去改嫁,这是无可厚非的。

夫家要求寡妇改嫁。

可能是因为夫家家庭比较贫困,养活不起媳妇。

更多的是因为媳妇年龄比较小,并且没有子女,公婆怜惜她守寡不易,劝诫或者要求寡妇再婚。

家庭内部成员为了争夺他死去丈夫留下的家产,要求寡妇改嫁。而当时不愿意改嫁的妇女,又没有子嗣,一般会过继一个儿子来继承自己丈夫的财产。

家长贪图钱财,试图利用寡妇改嫁收受聘礼,而要求寡妇改嫁或再婚的。

寡妇主动要求改嫁再婚。

……

七妹和娘家的关系不和,七妹的工钱没有交给娘家,而偏偏她的娘家,也不是心疼女儿的家庭。

总之。

这件事不好处理。

法是法,人是人,更何况官府的权利不下乡,在乡间是族老治理。

有时候,官府比宗族自治更好。

有时候,宗族自治比官府要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