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12.19(2 / 2)

第六,没有固定住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征收三十分之一的税。

第七,凡鳏寡孤独不济者,可以免税。

第八,但有敛者,巧立名目,变相增加苛捐杂税,以枉法论。

……”

程知基于此间形势,与唐朝未年颇为神似,便参照引用了唐德宗年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的两税法。

有后世史学家的分析评价,程知自是知晓两税法施行之后的利弊。

好处在于,其一,两税法颁布之后,当时的唐王朝,赋税收入便翻了几番。两税法是以财产多少作为计税依据,这便是间接拓宽了征税广度,直接增加了财政收入。

其二,这一法令,改变了租税徭役据丁口征收,多出自贫苦农家的做法。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调节了贫富征税比例,使税收负担相对公平合理。

其三,简化了税目和手续。这对于解放生产力,促进当时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奠定了宋代以后彻底舍人税地的基础,是中国赋税制度史上的一件大事。

然而,事实上,唐末的两税法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不长。因为其存在几个致命的弊端。

其一,弊在于执行。一则,长期不调整户等,贫富分等负担的原则就不能得到贯彻。二则,吏治不清,贪官污吏横行,巧立名目,敲诈勒索,横征暴敛。沉重的苛捐杂税,使得两税法名存实亡。三则,两税制下土地合法买卖,土地兼并会更加盛行。富人勒逼农民卖地而不移税,产去税存,农民到后来无法交纳,只有逃亡,土地集中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而农民沦为佃户、庄客者更多。

其二,两税中,户税部分的税额是以钱计算。因政府征钱,市面上钱币流通量不足,不久便会产生钱重物轻的现象。农民要贱卖货物产品以交纳税钱,增加了负担。这部分内容,超越了客观条件,赋税改按货币计征的条件还不充分具备。

故而,此番,程知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进。

未达到按货币计征的条件,那就允许实物代征。同时朝廷制定最低价,最大程度避免官吏盘剥。

土地买卖产去税存,那就引入监察。使土地买卖事项由官府有司专项审批,计入吏部考核。经手人负责,保证买卖过程符合朝廷法令,具备相关手续,得到有司批准,才能进行。一旦完成,产去税移。

至于调整户等和整治吏治的事儿,那就是个长期工程了,可以放在后面个案惩治。这里先写进法令,定期调整户等和敛者以枉法论。

……

“…王叔,改制一事绝非一日之功,实际推行过程中,更是会问题频出,变数连连。这就需要我们执行者,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迅速反应,不断改善。

侄儿年轻识浅,经验不足,一切还要有劳王叔。”

赵昊既已意动,便是应了赵珵的赌约。此时听她徐徐讲述,描绘蓝图,便是身心投入,与其探讨争论起来。

……

数个时辰后,赵昊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答案,他愿意赌这个五年,他希望看到未来不一样的大晋。

“陛下先前不是曾言,此乃家宴,要为臣洗尘的么?怎么?家宴竟是无酒么?”赵昊朗声笑道。

“怎么会?侄儿早已备好美酒,只待王叔。王叔不妨尝尝,这宫中御酿,可还是昔年味道?”程知见着赵昊已是尽兴,便吩咐开宴,呈上酒菜。

“陛下可满饮否?”

“敢不相陪。王叔,请!”

“哈哈,好!”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货的长对话写完了,之前的预告契不契合?谁更牛?

我认为的强者对决,不是那种嘴脸难看的厮杀互黑,而是谈笑间天下既定的从容不迫。所以有了这几章,算是坐而论道吧。我自己又回去翻了一遍,还是蛮喜欢的。

之后的剧情就是按照这个脉络来了。两税法的问题,主要就是货币征税。这里用了现在的类似政府定价和农业税补贴的法子。改动了实际的两税法,允许实物缴纳。

觉得赵昊占篇幅的筒子,这出戏结束,这货短期都不会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