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1 / 2)

第136章</p>

杨廷说:“那个案子已经完结了,我之前发短信给你就是说这个,法医鉴定结果显示,那个女人有哮喘,死亡原因是没有及时吸入沙丁胺醇气雾剂,造成呼吸困难,最后窒息死亡。”</p>

梁千歌沉默片刻,说:“如果只是这样,那尸体一推到警局,三天鉴定报告下来,案情就应该结束了,但您到我走之前,不都一直在查?”</p>

“对。”杨廷那边声音有些含糊,梁千歌听到打火机的声音,杨廷应该在点烟,过了一会儿,他才说:“气雾剂在沙发底下发现的,上面有个运动鞋的鞋印。”</p>

这些案件细节,在案件没结束之前,杨廷是没告诉梁千歌的,鞋印的事,梁千歌这才是第一次听说。</p>

杨廷的声音继续传过来:“按照我们一开始的怀疑,被害者哮喘病发,要用气雾剂时,却有人打掉了她的气雾剂,同时用脚踩住,最后把气雾剂踢到了沙发底下,致使被害人活活窒息死亡。如果是这样,那那个鞋印就是关键,是什么人不让被害者使用气雾剂?他这属于蓄意谋杀,就算他没有用工具亲手杀害被害人,同样也是要被判处谋杀罪名。”</p>

梁千歌说:“我们之前不是怀疑张固怀吗?”</p>

杨廷说:“张固怀有不在场证明。”</p>

梁千歌和杨廷不是每天都联系,在案件发生后,梁千歌只在第二天晚上,跟杨廷打过一次电话,说了她白天对孟可薰的观察,表示自己会找个办法试探孟可薰,之后就是她拍外景,跟杨廷发了个短信,说一阵子不能联络。</p>

中间他们没有再交流过,杨廷怎么查案,梁千歌都不知道,而如果不是涉及到需要梁千歌提供信息的部分,杨廷也不会主动找梁千歌,跟她说什么。</p>

警察办案就是这样,结案之前,一切都是内部机密,没有人情可讲。</p>

“什么不在场证明?”梁千歌问。</p>

杨廷说:“孟可薰出事当天,他从影视基地离开,就去了经纪公司,有经纪公司的监控证明,时间对的上。”</p>

梁千歌一时没有说话,又问:“那案子完结了,那个鞋印找到了?”</p>

杨廷说:“恩,被害人所在大楼的保洁的鞋,和气雾剂上的鞋印比对成功了,那个保洁说,鞋子是被害人不要的,扔出来,她捡回去穿的,我们看了后楼梯的监控,证实保洁没说谎,她的确是在垃圾里捡到了这双鞋,保洁还说,那双鞋鞋底有狗屎,应该是因为这个,被害人才丢弃了。所以我们怀疑,那瓶沙发底下的气雾剂,可能是被害者某一天不小心踩到,自己踢到沙发底下的。”</p>

梁千歌皱眉:“痕迹鉴定,鞋印是什么时间踩上去的,能精准判定吗?”</p>

杨廷说:“发现尸体的时候都过了一个星期了,时间太久,鉴定有误差,不过那双运动鞋,我们在电梯监控里看到,是被害人死亡前一天穿过的,应该就是那天她外出回来发现鞋脏了,才扔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