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荼蘼5(2 / 2)

破罪强人 金泓瀚 1601 字 8天前

“在以往我们侦办的案件中,通过割断动脉行凶的,一般都是集中在颈部大动脉,因为从行凶者的角度出发,颈部容易下手,也最致命,基本不会有凶手在杀人的时候会在受害人手腕的动脉做文章,除非是伪装自杀,或者真的自杀。”马建国补充道。</p>

“另外一点,就是冰冻尸体。”凌风继续说道,“按说既然清洗过尸体,已经破坏了尸体上有可能留下的证据,为什么不尽快弃尸,反而还要多此一举再将尸体冰冻,难道是为了误导死亡时间?但如果为了误导死亡时间,倒不如把弃尸地点选在更偏僻的地方不是更安全,反而扔在了容易让人发现的地方。现在嫌疑人所呈现出的行为完全都是自相矛盾的,这其中应该有什么特别的含义。”</p>

随着凌风提出的这两处疑点,侦查员们陷入了沉思,不得不说,这两处看似不起眼的细节的确存在矛盾,虽然暂时还不清楚这两个疑点是否会左右案件侦查的走向,但如果能找到答案,至少可以弄清楚嫌疑人在行凶时的心理,分析出他的动机或许就能找到突破口。</p>

“注射高浓度的安眠药,然后割了三处动脉,这完全就像是在给死者放血。”一名侦查员打破了沉默。</p>

“可是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杀人呢?难道真的是某个和死者曾经交往过的异性知道了死者‘脚踩多条船’的事,心里气不过,钻了牛角尖,用这种极端的方法杀人泄愤?”</p>

“因爱生恨,这应该是目前最合理的动机,但是这种动机却又和行凶手法存在矛盾。依死者的情况看,表面上是谈恋爱,最终感情不和分手,但严格来说,她的确存在欺骗感情的行为,但如果被骗的异性为此杀人,一般的情况应该是先找死者当面理论,继而双方产生争执,然后冲动杀人,但是从死者失踪当晚的监控,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嫌疑人和死者之间并没有任何交流,当然,他们也有可能之前就谈过,最终不欢而散,嫌疑人气不过,于是决定行凶,但这种情况下,多数都是直接对死者造成致命伤害,不太可能出现我们在监控中看到的情况,以及死因。当然,还有另一种假设,嫌疑人想先绑走死者,然后再和死者好好谈谈,可是从其袭击死者的行为就能预料到最终结果肯定是谈崩了,之后嫌疑人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杀人,但即便如此,也应该不太可能出现这种奇怪的行凶手法。”</p>

“是啊,冲动杀人,有谁会刻意准备手术刀,普通的刀具足够了,这种情况并不像是冲动杀人,更像是有预谋的杀人,但是死者除了感情存在问题,暂时还没有查到其它方面的问题。”</p>

侦查员们的大脑都在高速运转,当人在专注于一件事时,反而会暂时忘记身体的疲惫。</p>

“死者身上太‘干净’了,也是个问题。”马建国点燃一支烟,“如果我是凶手,因为死者欺骗了我的感情而产生了杀机,那肯定是已经到了恼羞成怒的地步,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不可能不发泄心中的愤怒,尤其是在死者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如果真要泄愤,只是割了三处动脉就够了吗?死者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这难道就算泄愤了?似乎并不符合泄愤的行为逻辑嘛。但实际情况却是,死者身上除了头部,以及三处致命的伤口外,再无其它伤痕,这完全不符合一个因爱生恨,继而演变成杀人的凶手的作案风格,即使凶手觉得杀了死者已经是一种发泄,但是在行凶的时候,他应该还是处于冲动和愤怒的情绪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是很难控住自己的行为的,除非凶手是一个非常冷静且冷血的变态杀手。”</p>

“或许凶手真的很爱死者,杀人或许也是一时冲动,事后冷静下来,他也非常后悔,所以才会清洗尸体,也是想借此表达对死者的爱意,这在同类型的案件中也算是常见的。我记得在警校的时候,老师就曾讲过类似的情侣谋杀案,尤其是男性杀害爱慕的女性后,一些男性凶手会刻意整理尸体,其想表达的意思就是不希望爱慕的女性死的太难看,即使死,她也是美丽的。”一名年轻的侦查员说道。</p>

“嗯,我同意这种说法,但是我个人还是认为这起案件的凶手并非爱死者。”凌风说道,“的确,清洗尸体可以看作凶手不希望死者死的太难看,但我们还要注意,凶手并没有给死者化妆,甚至衣服都没有穿,试问如果凶手真的深爱死者,怎么可能让她在大庭广众下裸体示人。其次,死者被装入的是一个黑色的垃圾袋,而且是被扔在了垃圾桶的边上,这都不符合凶手爱慕死者的特点。相反,我觉得凶手更像是在羞辱死者,垃圾袋,垃圾桶,赤身裸体,这些都像是对死者的一种侮辱,相比在尸体上制造伤痕的发泄,这种侮辱对死者而言更加严重。至于为什么要把尸体冰冻,暂时我也只能理解这种行为是为了误导我们调查,还有没有其它的原因,不得而知。”</p>

(/83146/83146507/10100664.htm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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