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1 / 2)

本朝也讲孝道,但为了防止愚孝,并没有不许子女控告父母的规定。</p>

庶出子女控告嫡母不慈的倒也不算罕见。</p>

“多少,多少?七万八千两?”</p>

“我滴个乖乖,宋三太太是傻的吗?那老婆子对她女儿那样不好,她还要掏银子给她婆子花?”</p>

“人家三太太肯定是为了花银子买清净!”</p>

“闺女都让人家都弄丢了,还清净个屁哟!”</p>

“你们怎么就光听了最后,还有持凶伤人呢!”</p>

“难怪宋三爷的胳膊包起来吊在脖子上,是被那个老婆子伤的啊!毒妇、毒妇!”</p>

“老话说的对,最毒妇人心!”</p>

“狗屁,老娘的心可没这么毒,她一人可代表不了我们所有妇人!”</p>

……</p>

纪大人今儿嗓子都快喊哑了,索性让群众们说个够才清了清嗓子道:“肃静!宋三爷,您请详细说说。”</p>

宋德宣拱手:“其一,我自幼受嫡母苛待,两个兄长不用劳作也有饭吃有衣穿,而我不做活就没饭吃,在大雪天也会被派出去捡柴,以致于有一次冻得晕倒在城门外,此事宋家的老街坊和同和堂的老于大夫皆可作证。”</p>

“其二,大姑娘宋安然将我长女弄丢后,嫡母非但不帮忙寻人,还让大哥宋德修在府衙报了早亡。大姑娘是怎样弄丢的我家长女,其当时的婢女金瓶、玉瓶皆可上堂作证。”</p>

“其三,上月十二镇国公生辰宴时,因我与内人拒绝带大房、二房参加宴席,嫡母拿铜簪划伤我的手臂,府上婢女、婆子、护卫可作证者众多。”</p>

“其四,自我与内人成婚,嫡母等人共动用内人嫁妆合计七万八千四百二十六两,全都记录在册有据可查。”</p>

纪大人问宋老太太:“宋三爷所言可否属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