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章 无罪辩护!罗浩VS张三!(2 / 2)

好家伙,这是什么人间大奇葩?</p>

狗落水谎称是人也就算了,后来人小伙子把狗救上来,怎么连一句最基本的“谢谢”都没有呢?</p>

而且还反过来让救人的小伙给她的狗道歉,以及索要赔偿......</p>

上下五千年,恐怕也找不出几个能有她这么极品的了。</p>

程怡然被这么多目光注视着,也有些不太自然。</p>

法官陈立军问道:“被告方,对这些证据可有异议?”</p>

罗浩立刻开口道:“有!”</p>

“我认可这份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跟合法性,但不认可其证明力度。”</p>

“从视频中确实可以看到,我方当事人在狗落水呼救的时候,称呼是‘弟弟’,这也是让自诉人产生误解的主要原因。”</p>

“但是还请各位知悉, 我方当事人并非有意诱导。”</p>

“我方当事人对宠物狗的称呼就是‘弟弟’,而非特定情况下的特意用法。”</p>

“关于这一点,我有证据请求出示。”</p>

陈立军点头:“同意。”</p>

罗浩便出示证据。</p>

有程怡然的朋友圈截图;</p>

有她发的抖音、小红猪等视频;</p>

有她跟朋友聊天截图。</p>

都跟宠物狗有关。</p>

而在这些证据里,程怡然对宠物狗的称呼,都是“弟弟”。</p>

“如各位所见,我方当事人对宠物狗‘蛋蛋’的称呼,一直都是‘弟弟’。”</p>

“当日宠物狗落水,我方当事人在危急关头,情急之下,出于习惯和本能,使用了她最常用的称呼,这如何能算是故意杀人呢?”</p>

故意杀人罪,是要有“故意”才行。</p>

如果不是故意,那么即便造成了“杀人”的后果,也不是故意杀人罪,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也可能是“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等。</p>

罗浩这番辩护,便是要将“故意”给辩掉。</p>

只可惜,他的如意算盘怕是打不响了。</p>

罗浩话音刚落,张三便起身开口:</p>

“我完全同意辩护人方才所言。”</p>

此言一出,众人都非常诧异。</p>

上来就认同对方,还是“完全同意”......</p>

这是哪门子辩护技巧?</p>

难道就这么轻易认输了?</p>

罗浩却目光微凝,感觉不对劲。</p>

他曾经专门研究过张三,对他的风格和能力,自问都有很深的了解。</p>

在罗浩看来,张三不可能是那种不战而降的人。</p>

果然,</p>

张三紧接着便话锋一转说道:</p>

“但是很可惜,辩护人所言,与我方的主张并不冲突。”</p>

“被告人呼救时所称‘弟弟落水’,确实有很大可能是习惯叫法。”</p>

“然而......”</p>

张三语气骤然变得严厉了几分。</p>

“当我方当事人特意询问‘是有人掉河里了吗’的时候,她却很肯定的说‘是的是的’!”</p>

“这里难道还存在什么习惯叫法?情急之下?”</p>

“这分明就是故意为之!用心险恶!”</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