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强制医疗(2 / 2)

0界点 八月梧桐雨 1881 字 6个月前

田晓生:“等于没说。”</p>

林步宇:“你难道不是这么认为?哎!只是可惜了,一对这么美丽的女孩儿。”</p>

田晓生:“为什么说一对?”</p>

林步宇:“蔡晓云因蔡晓雨的遭遇心理也是打击不小。那天,我下楼见到蔡晓云,从她那里得知为什么她迟迟不能将剩下的费用给付给我们律所的原因,因为她根本就没钱支付了。蔡晓云家庭属于普普通通的工薪阶层,其母亲因家族精神遗传病当时的精神状况也在逐渐恶化,她不敢将蔡晓雨的遭遇告诉其母亲,蔡晓雨犯下错误后她也只能告诉其父亲说是蔡晓雨跟同学产生了小的冲突,因为一家人都要靠在某车企当技术工的父亲养活,万一其父亲在得知事情真相后出现过激行为或其他意外情况,那整个家都没有了支撑。所以,当时蔡晓云父亲不明真相,只给了蔡晓云不多的钱让蔡晓云处理好蔡晓雨跟同学之间的矛盾及补偿问题。当时蔡晓雨刺伤了保镖,刺中了保镖的一根大动脉,导致大出血,生命垂危,保镖被送进重症监护室。为了能最大限度的挽回事件带来的后果,蔡晓云不得不将所有钱交给医院垫付用于治疗那保镖的费用,要知道,那保镖如果没有被救活,蔡晓雨最终的结局可就不是一审判决结果那样。但蔡晓云必定是个学生,根本没有太多的钱,最后还是她男友家里拿出了几万块钱由蔡晓云转交给了医院。这样以来,蔡晓云根本无力支付陈律师的五万块律师费。”</p>

田晓生:“原来是这样子,她可以继续找她这个有钱的男友啊?”</p>

林步宇:“哪好意思?她们当时只是男女朋友关系,又不是一家人。她男友家里也不是很富有的那种,别人家也没有义务这样做,蔡晓云当时告诉我说她男友正在想办法凑钱,但再不好意思跟家里开口,必定数目也不小,他男友在想其他办法,可能需要些时间才能凑到代理费,蔡晓云当时表示一定会补齐这剩下的费用。我当时告诉蔡晓云说这个案子由我来代理了,我说代理费用不到那么多了,我让她不要先急着凑钱的事情,先把主要精力放在她妹妹的案子上,争取得到最轻的判决结果。”</p>

田晓生:“后来结果就是被送去了精神病院。”</p>

林步宇:“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一审判决蔡晓雨十二年有期徒刑。”</p>

田晓生:“这么重?”</p>

林步宇:“法庭上,我主张蔡晓雨虽犯有故意杀人的故意,但因当时环境所致,并没有达到杀害目标人的结果,而刺伤保镖属于意外,属于过失,一个行为导致两个结果,应按照故意杀人未遂或过失致人伤害这两罪当中的一罪来判决,加之犯罪嫌疑人在审讯时没有抗拒属于主动交代,又积极对伤者进行治疗,可以酌情减轻或从轻处罚。但当时的法官是主张‘结果无价值论’来进行的判决,还是以故意杀人致人伤害来判决的,所以被判了十二年有期徒刑。”</p>

田晓生:“现在也如此,一样会这么判。”</p>

林步宇:“一审判决后我主张上诉。一方面,我找到蒋天佑,希望他那边能出据谅解书以此来减轻蔡晓雨的量刑,我跟蒋天佑分析了这其中的利弊,我就从她侵犯蔡晓雨这事情入手,虽然他不承认,但我告诉他如果这事情搞的太严重蔡晓雨的家人一定会尽全力来为蔡晓雨翻案,到时候他们说不定会找到你侵犯蔡晓雨的证据,而且人是不可信的,古博士能做出对你有利的证言,也能做出对你不利的证言。我还告诉蒋天佑说如果这事情最终的结果不公平,那蔡晓雨一定不甘心,她本来精神就不正常,万一以后做出些不受控制的事情她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当时,蒋天佑对我的主张没有表示反对也没有当场同意。另一方面,我极力主张蔡晓雨精神有问题,需要进行精神状况的鉴定。但根据案发当时证人证言和蔡晓雨自己的陈述,案发时蔡晓雨的精神状况非常正常。最后,还是我跟蒋天佑之间的斡旋起了作用。蒋天佑答应出据谅解书,而且不要求蔡晓雨对保镖进行赔偿,他甚至通过关系让蔡晓雨鉴定出的精神问题更为严重,而且也大大缩短了鉴定时间,还让一开始作证的人同时做出对蔡晓雨有利的证言。那几个当时在场的人在第二次出庭作证时都说蔡晓雨虽然持刀了,但并没有刺向蒋天佑,只是在有些发疯状态下挥舞着刀子,而且在那保镖上前要制服蔡晓雨时蔡晓雨才在胡乱挥刀下刺中了这个保镖。蔡晓雨也改口说当时神志已经极度紧张以至于不记得当时所发生的事情了,再加上之前蔡晓雨在医院被初步诊断癔症的情况,法院最终认定蔡晓雨之前的供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就这样,蔡晓雨最终被判无罪但需要接受为期六年的强制医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