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夜跑(1 / 2)

郭乐儿看向陈梦龙说:“我选择灭鬼。”

陈梦龙“唔”了一声,看向陆凡,征求他的意见。

陆凡摇头表示没有意见,毕竟你入股了,你也是“心缘堂”的老板,在客户面前尊重你就等于尊重店子形象,再者看你那么主动,很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思,那就以你为主,我也乐得清闲。

只听郭乐儿问道:“不知道灭鬼的费用是多少……那个,我们在酒吧驻唱,虽然收入不少,但是我这个人存不下钱来,所以手头也……”

说着说着居然害羞得俏脸儿通红起来。

陈梦龙心中一动,拍着胸脯说:“没关系,先把事情搞定,到时候会给你友情价的刚才不是已经喝过酒了么?”

郭乐儿笑说:“谢谢。那……接下来要怎么做呢?”

陈梦龙道:“说说你最近一次遇到灵异事件的大致情况。”

郭乐儿邀请陆陈二人在自己朋克风浓郁的客厅就坐,从冰箱里翻找出几罐啤酒丢给他们,自己拉开一罐喝了一大口,然后说:“前天,我在小区附近夜跑我有夜跑的习惯,晚上没有演出的时候我都会跑一下跑着跑着就……”

小区附近有个公园很适合夜跑,道路平整,树木茂密。

郭乐儿在没档期的时候就会去跑一下。

跑步是一项有氧运动,是富有韵律性的运动,可以燃烧脂肪让肌肉线条变得更流畅,增强和改善心肺功能,促进新陈代谢,延缓衰老,调节心理和精神状态。

研究表明,夜跑效果超过晨跑。夜晚空气较白天清新,氧气多。而相对于夜跑,由于晨起人体刚刚苏醒,体内的脏器官还未进入状态,所以晨跑对于心血管功能比较脆弱的人来说有一定危险,而经过一天的工作,人的体能逐步适应释放,因此在夜间跑步身体更容易适应运动节奏。

郭乐儿很喜欢夜跑,它增强自己的体能和心肺功能,对于自己演唱劲爆摇滚飙高音在用气方面很有益处。

这天晚上不用去酒吧演唱也没有其他活动,她就到公园夜跑。

由于此前网上频曝女性夜跑遭受侵害,她穿得比较保守,运动长衣长裤,不露肉,显眼的亮色,还随身背了个“防狼喷雾”,也不往太偏的地方跑。

跑跑跑。

跑过了疲劳点,渐渐开始兴奋起来。

科学表明,跑步时大脑确实会释放一种叫作内啡肽的化学物质。内啡肽与人的情绪变化有联系。在跑步的过程中,内啡肽进入大脑与情绪有关的边缘区和额前区。柏林大学的亨宁伯歇尔说:当人们沉浸于爱情,或听到令人欢快的音乐,脑边缘区和脑额前区就被激活。跑步者体内产生了内啡肽,因此就有相似的兴奋感觉。这就是为什么运动员和许多运动爱好者在跑步时感觉很“爽”就好像服用了改变心情的药物的原因。

然而就在这时,郭乐儿忽然感觉到一股寒意。

明明身体已经跑得发热发汗,而且夏天气温本就不低,为什么会……

下一刻她就有了更奇怪的发现。

明明是很熟悉的公园道路,竟变得如此陌生。

陌生得诡异。

没有行人,没有路灯,光不知道从哪里来,到处阴森森。

平坦的砖石路变成了崎岖不平的土路。

整齐的垂柳和梧桐,变成了枯藤老树和盘根错节的怪木。

完全不知道这儿是哪里。

一个小公园怎么会有这样一种地方?

正在郭乐儿彷徨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

“郭乐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