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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打湿了铠甲,胡心水摸了摸身上的锁子甲,目光复杂地盯着前方。
那里,一个硕大的“吴”字旗,引人注目。
他出身于辽东,跟随吴三桂征战数年,只是跟随豫亲王多铎南下时,被豫王俘虏了。
当兵吃粮,在无论是武器还是饷钱都好于清军时,他自然做出了选择。
就算他是个傻子,也明白南京城的意义。
“从龙之功啊!”
胡心水呢喃着,胸中迸发着剧烈的战意,若是挣个世袭的指挥使来,可算值了。
“心水,有信心吗?”
一旁,牵着战马而来的千总,目光凝重的说道。
随着关宁铁骑的出动,他的刀疤脸上,写满了认真。
“关宁军并没有想象中的厉害。”
胡心水来自于关宁军,对于其了解自然多。
在松锦之战后,吴三桂聚集了残留的骑兵,组建了这只关宁铁骑。
同样,忠诚这样的东西,自然不会存在,只有大量的利益输送。
准时的月饷,坚固的铠甲,强壮的战马,才是关宁军组成的关键,甚至面对面八旗,也毫无畏惧。
如今,豫王的骑兵营这些都有,唯独人数少了些罢了。
“指挥使说了,你们保护好火器营,莫要理会敌方骑兵!”
就在骑兵营兵卒们一个个心神恍惚之际,李经武终于传来军令,让许多人松了口气。
面对己方三倍的骑兵,骑兵营在厉害,也难抵抗。
“该死。”
胡心水倒是心中颇为不爽利。
这可是立功表现的好机会。
就这般,骑兵营就缩在中军,瞪大眼睛,看着重步兵的表演。
前方,八旗步兵身着黑色的布面重甲,浑身上下包得严严实实,手持长矛,一步步迈进。
冷冽的气息,让人不寒而栗。
而如果是在野外,他们就会骑着马,携带着重甲,落地后再化为重步兵,近身交战。
而一向凭借着火炮犀利的明军,最为畏惧的,就是近身了,所以往往被杀得溃败。
但此时的明军,却与以往不同。
闫国超率领着人高马大的重步兵,仿若一团乌黑的巨城,一步步地向前,无所畏惧。
“轰隆——”
重甲步兵的对决还未开始,朱谊汐就亮起了火炮。
通红的炮弹,划过一道巨大的抛物线,掷入清军之中,死伤数人。
但悍不畏死的八旗,反而因为鲜血的刺激,更加的弑杀,暴怒起来。
轰轰轰——
持续的炮弹在发射,但却没有达到预想中的效果,朱谊汐不由得有些失望。
“准头不行,威力不够,如今看来,震慑大于伤害啊!”
总结着经验,豫王殿下深刻的明白,如今,火炮最大的作用,并不是临阵杀敌,而是攻城。
“红衣火炮,大量的火炮!”
望着死去的八旗,吴三桂不悲不喜,嘴角露出一丝自信“这就是你打败豫亲王的原因吗?”
想到这里,他瞬间站起,目光凝望着火炮的位置,沉声道“让骑兵寻觅机会,将那只火炮军消灭。”
尸体粉碎,炮弹弹跳,这都让吴三桂眼皮子跳了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