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为什么控制权要集中,公司控制权的集中正是激发人类创造力和生产力坚实力量的正确手段。缺失集中控制权会给企业带来松散的致命的打击,通常投资者也不会投资没有主心骨的公司,或投资者不能主导企业发展权益的公司。如果控制权不能集中在投资人手中,那么就无法激发投资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自然企业也就没有贡献度的集中推算了。我建议采用大股东60%及以上的股权设计,这样在产业发展中,控制权始终集中在大股东手中,企业的核心力才能得到扩张,有利于企业发展。这样私人资本中的两个股东的贡献值就平等于社会资本而形成三三三等价推进企业发展了,这样设置私人资本中的二人的股权结构加起来要超过60%,同时设置他们两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他们将集中控制权一至致力于企业发展,而社会资本则致力于辅导作用,协作大股东发挥创造力和生产力,最大程度的实现企业赢利,造福社会,供养民生。</p>
那么为什么要避免形成三角博弈的局面。在一个合作团队内部,三三三等价股权者往往会形成一定的固态利益小集团,有时候会是三个等量的利益集团,如果企业出现两个、或三个利益集团的博弈局面,那么利益斗争就会随时展开,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变成敌对势力,以一个为主,或二个为主,形成对抗,最终会搞垮公司,导致公司破产了这种集团才能消失掉,这样非常不利于企业发展。当然三方博弈的局面的出现也许可以推进企业的发展,但是一旦遇到发展不利或者利益分配不均的局面,就会出现相互推诿和效率低下的状况,这样的局面一旦形成,就是致命的,所以在初始设计股权结构的时候,就要考虑到这种情况。</p>
那么为什么技术和奖励参股限制在百分之十。技术和奖励参股一般不建议超过10%。另外还要有一些知识产权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入股的操作,不然后续发展会带来很多扯皮的现象,一个技术创新如何才能发展壮大,成为一个收益颇丰的商业模式,是很多很多条件塑造的,我们既不能夸大技术的重要性,也不能忽略技术创新的长期迭代,不能盲目追求一蹴而就立竿见影的效果,而盲目扩大技术和奖励股的比例。限制技术和奖励股的份额是限制技术和奖励股参与管理公司的权力,避免形成博弈集团,不利于集中控制权人发挥集中权威,而导致企业发展失败。”</p>
常思欣说到这里停顿下来,看了一下周围的人,不再言语了。</p>
正是:</p>
控制股权要集中,三三三一最公平。</p>
私人控股占六成,绝对控股发展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