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听着很轻松,</p>
谁亲身尝试过就懂了,</p>
不少人宁愿去上班也不愿意在家带娃,</p>
而且那男人在家啥也不用干,</p>
回到就有饭吃,洗完澡就有衣服穿,上床就有被子盖......</p>
一年四季,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p>
人家做老婆做到这程度已经很不错了吧,</p>
谁叫双方都没有老人帮带小孩?</p>
除此之外,</p>
她还要求我不能让她男人知道是她发布的悬赏,</p>
免得到时又各种“鸡飞狗跳”......</p>
情况大概就是这样,</p>
想了想,</p>
随即让她继续去买菜,</p>
我则穿着“协警”制服找到他们的住处,</p>
然后问问周围的邻居,更深一步了解情况,</p>
同时上网找些宣传单并打印出来,</p>
慢慢等到中午,</p>
等那男人下班回来再去敲门,</p>
掐好时间,</p>
刘女士在煮午餐,只能是他开门,</p>
“你是......有什么事?”</p>
目标戴着近视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p>
外表完全看不出是一个制造家暴的人,</p>
“你好,我是附近区域的辅警,编号是22964066,最近我们在向广大市民科普相关法律知识,这些宣传单你们也了解一下。”</p>
说着便将那些印着:“家暴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家暴会影响小孩健康成长”、“家暴会净身出户”......等相关宣传单递给他,</p>
当然,为了不那么明显,</p>
当中还有别的宣传内容,只是与家暴相关的居多。</p>
目标没有起疑,当即微笑道:“好的,谢谢。”</p>
说完便接过那些宣传单......</p>
为什么不当面说?</p>
呵呵,这当面不了,也不可能当面!</p>
先不说刘女士不敢反抗,不愿意帮忙指控,不想让目标知道是她要抵制家暴,</p>
身为男人,自然懂男人,</p>
所谓家丑不可外扬,</p>
要是当面对质,那家伙肯定会恼羞成怒,死不认账,</p>
事后再各种报复刘女士......从而适得其反!</p>
所以目前先这样试试,</p>
至于别的,</p>
咱们身为“辅警”也没有执法权,</p>
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和《民法典》中的规定:家暴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需要承担行政责任;</p>
在《反家庭暴力法》中第十六条中:如果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p>
只有严重家暴,如达到《治安管理处罚法》标准的,才可以拘留施暴者!</p>
这些只有“官方机构”才有执法权,</p>
而且那样做也不见得目标就会改正,</p>
到头来......遭罪的还不是刘女士!?</p>
先这样吧,</p>
看看有没有效果,</p>
如果实在没有再想别的办法。</p>
然而,</p>
到了下午三点左右,</p>
我接到刘女士打来的电话,</p>
可以听到对方的声音里带着哭泣,甚是委屈,</p>
“他中午的时候又打我了......”</p>
“详细说说?”</p>
“他不知道哪来的宣传单,突然一把甩到我脸上,甩完还问我会不会报警,看到我没有搭话,他就用那些宣传单卷成一根纸棍,不断抽我的脸,一边抽一边问我会不会报警之类......”</p>
卧槽!</p>
听到这,</p>
我是真的怒了!</p>
“你下午是不是也要去买菜?出来一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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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