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设有巡抚。 天津巡抚是明朝先后设置的42个巡抚之一。 设置天津巡抚主要为了保卫京师的安全。 万历二十五年(1597)设置,二十七年(1599)撤销。天启元年(1621)复置,复设之后直到明末。 天津巡抚管辖天津当地的都指挥使司(军事)、布政使司(治民)、按察使司(察吏), 《明末钢铁大亨》377、京师震动一 《明末钢铁大亨》全文字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