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九章 “普九”检查</p>
这些天,赵志强一直在为迎接东州市和户县教育局“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工作而忙碌着。</p>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p>
1992年2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第19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步骤、学生就学、教育教学、实施保障、管理监督等方面提供了具体的指导,进一步推进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实施。</p>
东州市作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在东州范围内推广和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多方筹措资金,从根本上改善了中小学校舍破旧失修,教学设备严重缺乏的现象,也基本上杜绝了城镇和乡村学生中途辍学和失学的情况。</p>
1995年11月10日至14日,国家教委、财政部在广西桂林联合召开全国九省区“普九”工作汇报会。会议重点研究了广西、内蒙古、新疆、贵州、西藏、青海、宁夏、甘肃、云南九省区“两基”工作的思路,以确保本世纪末在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在会上作了报告,副主任柳斌在闭幕式上作了总结报告。</p>
本次九省区“普九”工作汇报会结束后,其他各省市闻风而动,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纷纷制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p>
东州市作为全省“普九”工作的排头兵,现在要做的是“回头摸排、堵死漏洞”,进一步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胜利果实。</p>
户县教育局根据东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了户县地区中小学“普九”检查的细则,要求各学校在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坚决杜绝中小学学生辍学现象的发生。户县教育局和户县政府11月底将成立专门的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学校的教学第一线,彻查学生辍学和失学问题。学生辍学和失学率不达标的乡镇或学校,乡镇教委主任和学校校长就地免职。</p>
户县教育局的这个“普九”检查细则可以称得上是户县教育史上最严厉的规定,一时间,户县地区大大小小的教育干部人人自危,纷纷对照检查标准,想方设法查找和弥补各自的漏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