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你上回做的那个小鸡爪,好好吃,我回来找了好多地方,都没有找到!而且每次杀一只鸡,只有两只脚,太麻烦了……”</p>
说起吃的,陆明芳再次成了话唠。</p>
正在开车的郭颂,头疼的厉害。</p>
他媳妇从前不是这样的,怎么现在……</p>
李金凤倒是喜欢陆明芳这副模样,又活泼,又可爱。</p>
“小姑放心,我这几天就想办法做给你吃!”李金凤道。</p>
“好好好……”陆明芳连连点头,接着又说,“金凤,我先说说我的计划……”</p>
陆明芳的计划,就是今天先让李金凤见陆建国,明天一早,就带李金凤逛街买衣服。</p>
省城的百货大楼,有做好的衣服售卖,种类很多。</p>
陆明芳觉得,光是凭借李金凤这张脸,再穿上什么布拉吉,什么白衬衫,海魂衫,绝对是人群中最亮眼的那个。</p>
陆明芳和李金凤不停歇的聊着天,作为司机的郭颂,全程耐心的听着。</p>
从前,觉得很无趣的路程,这一刻,竟然变得无比有意思,时间也在不知不觉中,飞快度过。</p>
终于,他们到了目的地。</p>
陆明芳的家,在一条交通还算便利的街后面的一栋筒子楼里。</p>
房子是郭颂单位分的婚房,一层楼三个住户,一共六层楼,陆明芳在这栋楼里,是名人。</p>
没别的,就因为陆明芳经常穿新衣服,也从不做饭,和其他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做饭的劳动妇女完全不一样。</p>
而且陆明芳舍得在自己身上花钱,三十多岁,快四十的人了,保养的和三十出头的人一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