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藩王(1)(1 / 2)

董宣武从来没有见过福王朱常洵,但朱常洵无疑是朱常洛、朱由校两代帝王心中最深处的阴影。</p>

“董爱卿,为何突然要提起三皇叔?此事难道与三皇叔有什么关系?”朱由校神色显得有些凝重。</p>

不错,朱常洵的确曾觊觎过神位,可是那已经是数年前的事,自从他与朱常洛、朱由校父子俩争斗了两次,两次都一败涂地后,似乎早已经死了心,灰溜溜的到洛阳就藩去了。</p>

如永乐皇帝借故削去了代王、岷王的护卫、官属,齐王、谷王先后被废为庶人。</p>

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曾在奉天门谕群臣,再次强调皇亲除非犯谋逆不赦之罪,其他罪行,均交由宗亲会议,报请皇帝裁决。大臣即使握有真凭实据,也只许奏闻,不得擅自逮捕。</p>

如二王不得相见。</p>

之后,除天顺朝时,明英宗朱祁镇为了“塞疑谗之隙”,特准襄王入朝外一例外,亲王再也没有人就藩后能进京的。</p>

所以洪武后期很多针对藩王的限制,并未有太大的效果。藩王依然拥有军权,尾大不掉不势,这也是明成祖朱棣之所以有实力发动靖难之变,把当了四年皇帝的建文帝赶下了皇位,自己当皇帝。</p>

洪武朝初期,太祖皇帝认为藩王有列爵治民、分藩锡土职责,所以赋予了他们极大的军政权力,简直就是个土皇帝。当朝无正臣、内有奸恶,藩王甚至有权训兵待命,等天子密诏统兵讨伐。</p>

大明的藩王以永乐朝为界限,其权力和地位有天壤之别。</p>

若大臣如果从中做梗,不让藩王面见天子,私下判处藩王的罪行而导致藩王不幸身亡,藩王府长史司及卫司可直接行文五军都督府抓捕该大臣。</p>

经济方面则删除了王府若要兴建工程,有司必须及时差付,不得稽延这条。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p>

藩国的文官由朝廷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p>

到了洪武后期,藩王虽有藩号,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锡土,食禄不治事。</p>

也正是天启皇帝想看到的,见三皇叔朱常洵如此知趣,朱由校对他的戒备之心也渐渐放下了不少,但依旧派人严密监视。</p>

王府的相傅出则为将,入则为相,可以兼行省参政,掌管地方行政,也可兼都指挥使,掌握着地方兵权,而且王府武臣多是骁勇善战的勋臣。</p>

永乐皇帝在位时,由于笼络人心,还准许亲王入朝觐见。成祖驾崩时,宁王奏请进京,明仁宗朱高炽即以“祖训不敢违”拒绝了宁王的请求。</p>

废除王府的相傅,升长史司为正五品,长史必须由皇帝亲自选派。若王有过,则诘问长史,即长史有监督、规劝藩王之责。</p>

藩王所居城内布政使、都指挥使及其以下职官,除每月初一、十五一定要到王府候见外,藩王认为必要,可以随时召见他们。</p>

但是,到洪武后期,诸王大兴土木、擅役工匠、自扰地方,欺凌朝廷委派下来的重臣问题日显,甚至对皇权构成的威胁越来越严重。</p>

东厂与锦衣卫传回来的消息,到了洛阳后,朱常洵表现得非常老实,终日闭阁谢客,饮酒作乐,所爱唯有美女与歌舞,对天下的政局漠不关心。不要说走出洛阳城了,平时就算是福王府福王也难得出来一趟。</p>

风宪官如果弹劾藩王小的过错或风闻奏事(注1)即以离间亲亲关系罪处斩。</p>

又或者将处于要塞地区的藩王迁入内地,如将宁王朱权迁往南昌。</p>

纵使藩王果真犯下大罪,地方官员也无权审理,只能被召到京师,由皇帝亲自发落。一般重则降为庶人,轻则当面申饬,或遣官谕以祸福,促使改过自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