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恭喜宿主与马冬梅的好感度增加10点,当前好感度为40点,请宿主继续加油!”
被大傻春气的有点发晕的李子豪,在往回教室的路上,突然脑海里面响起了系统的声音。
“咦,刚刚马冬梅明明是对自己发脾气了呀!为什么还会加好感度呢!真的是奇怪!”
没有过多的去想这其中的原因,李子豪几个健步就走到了教室里面,看着空空如也教室,李子豪顿时有点小失落。
看来秋雅已经是回去了,本来自己还想跟秋雅一起回去呢,现在看来,秋雅已经回去了,自己只能一个人回去了。
“小子,听说你唱歌挺好听的啊!来给几个唱一个听听!
原本往李叔的饭店走去,可是走到了半路上,突然冲出了几个人,手里都拿了家伙。
开口说话的是一个额头上有一条刀疤,全身上下纹满了纹身,一身油膘的男人。
看起来这个男人应该得有三十多岁,一口的本地口音,显然就是早就在这条路上等候多时了。
“大哥,不要跟他废话,让我先摘了他的扁桃体先!”
看着自己的大哥,对着李子豪说话还带着一点的笑容,身后的另外一个小弟,感觉自己的表现的机会到了,所以就往前面站了站,毛遂自荐道。
“不急不急,反正他已经跑不掉了,倒不如先玩玩再说!”
大哥伸手挡在了小弟的前面,语气很是不屑的说道,他很自信,因为这条路上,一般很少人走。
“小子,我们等你两天了,现在给你一个机会,快把那首嘻唰唰唱给我们听听,要不然,就跟我的兄弟说的那样,摘了你的扁桃体!”
看着眼前的三个人,李子豪虽然不害怕,但是却是有点紧张,毕竟他们手里的那些家伙,可不是吃素的。
可是这是很明显的事情,他们三个就是把李子豪当成了老鼠一样的在玩弄,就像猫抓到了老鼠之后,先不吃,先捉弄一番之后,才会将老鼠吃掉,这样吃起来才更香。
自己现在这个时候,肯定是不能唱歌了,因为唱歌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三位大哥,既然你们这么喜欢听我唱歌,那么在这里唱的话,肯定也不好听,要不然这样,前面有家饭店,我们去那里,我请三位大哥吃个饭,然后我再给你们唱,一边吃一边听歌,那才叫一个爽呢!你们看行吗?”
李子豪突然想到了前面不远处就是李叔的饭店,只要到了饭店,有了李叔的帮忙,他们三个绝对不敢乱来。
再说了,现在自己还不知道他们三个到底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三们三个是谁派来的。
要是再是袁华请来的人的话,那么自己这次绝对不会再放过袁华了,上次那次多亏了自己幸运。
可是人家不是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吗?可是怎么今天又被堵了呢!
“小子,到底是你傻,还是你把我们当傻子?别墨迹,现在就给我唱!再啰嗦,就让你脑袋开花!”
这次他们的大哥再次说话了,手里的家伙也是蠢蠢欲动了,在他们的手里慢慢的往李子豪的方向靠过来。
“我唱,我唱!我刚刚下课的时候,是跑回来的,现在嗓子很干,能不能给我买一瓶水?我喝了水,唱起来也更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