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2章 陆遥之心(1 / 2)

盛唐风流 狗尾巴狼 1836 字 8个月前

在白宋府上,总能遇到些新奇的小物件儿。

葡萄在长安并不罕见,毕竟有许多西域商人,这种水果往年夏季常有。

现在刚刚入夏,西市、东市都有葡萄售卖。

但是葡萄酒还是没听过的。

“不同的酒,有不同的滋味,给人不同的体验。”白宋解释着,给陆遥倒满一杯。

陆遥尝了一口,感觉有些意思:“如此甜酒,倒是顺口。你不是缺钱吗?怎么的不卖此酒?”

“世间生财之道千千万,岂能被你一人占尽?凡事都要适可而止,有些东西就当做生活中的小情趣就好了。”

“养一屋女人一人拥抱,这也是你的小情趣?”

“人活一世,皆为性事。男人夺权赚钱,不为女人为什么?”

陆遥想了想,深以为然地点点头:“等有一天我大权在握,也要收尽天下美女!”

“噗!”白宋喷了一口,随即哈哈哈大笑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你有资格笑别人?”

“难以想象,你比我还要闷骚。陆遥陆大才子,心中所愿居然也如此俗气。”

陆遥皱了皱眉,将一杯葡萄酒一口饮下,重重放下杯子:“好了,被扯闲话了。我刚刚得到消息,侯君集正在收集你在科举场上的左臂证据,你和虞季必须马上行动,否则没有时间准备,你会很被动。而我,也会竭尽所能地为你争取时间。”

一句话,白宋感受到了紧迫。

他在乎的不是能不能进入东宫,他在意的是皇上赐婚,要接舒望回家。

这一次,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舒望失望。

整件事都是陆遥在策划,白宋相信陆遥的能力,并且也觉得并非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成为主导。

显然,这件事陆遥准备许久,并且成竹在胸。

白宋更在意对方的计划和安排。

“你有什么打算?”

“现在我在侯君集面前说不上话,他没把我当自己人。想要我为你出力,就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后家小姐拿下。今天的书稿有了作用,侯小姐对我的印象有了明显的改观。但时间不允许我们慢慢磨,我们要加快进度,我需要你的意见,或者……能不能代笔给侯小姐写一首情诗,一首让她看了就会心动的情诗?”

“写情诗?”白宋有些错愕,“这可不算什么高明的手法。”

白宋内心觉得这种追女人的手段很low。

但在古代的背景下,以诗词传情远比白宋想象的有效果。

这年头的姑娘都吃这一套,尤其是大家小姐,心思细,爱幻想,诗词就是最大的浪漫。

代笔写诗,白宋倒是不排斥,只是给陆遥代笔,这有必要吗?

“写情诗这样的事情,你自己不会?陆大才子应该不屑于借用他人所作才对吧?”

这是白宋最大的疑惑,从陆遥口中传出代笔写诗就觉得很可笑。

陆遥却是皱眉,低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早已封笔,不再写诗作词。”

“什么?”白宋惊得长大了嘴巴,“为什么?”

“无论我怎么写,都无法超越你,我已经活在了你的阴影下,这样的心态永远都写不出好的作品。而且,我现在逐渐明白了虞老的话,朝堂容不下才子,就算我写出了超越水调歌头的诗词,对我而言也没有丝毫益处。诗词给了我气节,却也给了我阻碍,让我在朝堂之上诸多顾虑,不愿意抛弃文人的气节,不屑于与小人为伍。当一个才子,永远无法在朝堂上施展拳脚。我要的是权倾朝野,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要的是不择手段,我不想因为诗词而让我的内心变得柔软。你明白吗?”

陆遥变化很大,远比白宋眼睛里看到的要多得多。

白宋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他知道这不见的半年,陆遥所经历的丝毫不必自己的经历轻松。

这是属于陆遥的选择,谈不上什么对错,而现在的陆遥只是变成了一个能附和朝堂生存的人而已。

陆遥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葡萄酒,一口喝光,大喊一声:“这酒太淡了!”

白宋笑了笑:“我取烈酒来。”

“不必了。”陆遥压着白宋的手,“以前的陆遥的确很混账,看到比自己更好的人处处不爽,也是遇到了你,才唤醒了现在的陆遥。所以我真的很感激你,跟你结盟不光是因为你无限的潜力。更是记着你当初为长孙涣出头打人的事情。因为你的,让我相信这世上真的有同窗之谊,也渴望这一生有一个真正的朋友。我陆遥会为了权力不择手段,但不管身在什么位置,无论事隔多少年月,这一生都不会再与你为敌。”

“哼……”白宋傲娇地笑了笑,摸着自己的鼻子说,“我怎么听着像是在表白?告诉你,我是个钢铁直男,今生绝不搞基。”

“什么意思?”陆遥不懂。

白宋笑着起身,朝着外面喊了一声:“白柔,取纸笔来。”

不一会儿,纸笔放在了小亭石桌上。

白宋起身,提笔泼墨。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陆遥两眼放光,震惊地看着白宋。

这便是杯酒之间巧思而成的情诗?

骇然,绝对的骇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