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四章 赖三儿大婚(1 / 2)

东厂督公 碑塔城主 1792 字 9个月前

闹归闹,赖三儿是江河帮的老人和亲信,又是青龙堂的堂主,如今在武林中也是声名显赫,他的婚礼自然是江河帮的头等大事。

从两个月前开始,邱大力就在亲自操持这件事。

如此三聘六礼也都差不多了,再过三天就可以明媒正娶了。

鉴于赖三儿为朝廷付出良多,崇祯闻讯后也特地赏了他一座宅子,三进三出还带个大花园,如今的赖三儿在家里那也是赖老爷,光佣人就好几十,别提多威风了。

以前赖三儿娶春花儿还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现在他娶春花儿,反过来大把人羡慕春花儿一家,说他们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春花儿的老爹王三奉现在一提到这个未来的女婿,老背都能直半天,说话时鼻孔都朝天的。

七月初六,黄道吉日,宜嫁娶。

京师东面河间府大兴县太云村,整个村庄都披红带绿,其喜洋洋。

今天是王家闺女王春花出阁的大喜日子,天还没亮村里三十多户人家就全起来了。

全村上下拢共一百多人,头天晚上就都安排好了工作:布置场地的、杀猪宰羊的、烧水热锅的、洗菜洗碗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平静的小山坳里到处充斥着欢声笑语。

这还不算,天刚刚朦朦亮,县里的几个老员外也急匆匆地赶到了。

他们来做啥?现场指导的!

这场婚礼早就轰动全县了!要知道春花儿要嫁的是什么人?那可是堂堂的平奴大将军、皇上御封的定北伯赖大人!

定北伯,这是上次北伐结束后,礼部和吏部商量了大半年才定下来的,给赖三儿的封号。

虽然比起秦书淮的“安国公”来还差了好几个等级,但是对一般人来说,已经是极高的荣耀了。

这可能是自开国以来本县县民获得过的最高的爵位。

赖三儿不但是土生土长的本县人,而且要娶的也是本县人,所以他大婚,县里的乡绅能不过来操持一下?

别说什么拍马屁之类的,乡绅看的不是这个,是县里头的脸面!

好不容易出了个定北伯,而且还是战功赫赫为保大伙儿平安浴血奋战的好汉子,要是他的婚礼办得不对,容易叫隔壁县的人笑话!

到时候他们这些乡绅就得被人指教化不力,全县都是泥腿子、土包子,这老脸可没地儿搁!

在明末乃至清末以前,教化乡民的责任很大一部分都落在当地的乡绅头上。

平常人结婚也就算了,但是定北伯的婚礼,代表的是全县规格最高的婚礼,如果连这个婚礼的礼数都没到位,囫囵着就办过去了,那不就证明这个县没人懂“礼”,全是泥腿子了吗?

大明以礼闻天下,乡人缺礼数该怪谁?你能怪田里干活的农民不懂?

怪的就是你们这些饱读诗书的乡绅和县老爷啊,农民不懂你们干啥去了?你们光吃喝玩乐去了吧?这叫富而不礼,简直就是暴发户。

在明朝,为富不仁、富而不礼,是富人的两大罪名,谁都不想戴上这两顶帽子。

所以这场婚礼,上到县令下到乡绅,已经全部动员起来了。

鉴于赖三儿那边有江河帮操持,那他们能帮的就是女方这边了。

王三奉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的乡绅,一大早就在村口迎候。

“哟,张员外,劳您大驾了!”

“不敢不敢,恭喜恭喜啊王兄!”

“李员外,有失远迎有失远迎啊!”

“王兄客气了,恭喜觅得如此贤婿啊!”

看着那些县里有头有脸的员外们给他道喜,王三奉是嘴合不拢地乐。

那些员外不光亲临,而且还带了一大堆的婚礼用品,深怕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凑不齐。

村子里热火朝天地忙活起来,不一会儿饭香、菜香就满村子飘荡,引得小孩们垂涎欲滴。

快到正午时分,村口忽然出现了一个浩浩荡荡的队伍。

这个队伍足足有一里路长,每个人都穿着大红的衣服,最前面的是二十名江河帮青龙堂人,他们分成两排,举牌子的举牌子,敲大锣的敲大锣,在前边开道。

开道队伍后面,就是今天的主角赖三儿了。

这小子今天难得收拾地立立整整的,穿着件大红新郎服,胸前挂着大红花,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看上去确实人模狗样,颇有架势。

在他左手边,是秦书淮。

原本按照邱大力的安排,秦书淮是要坐镇赖府,等接到亲拜天地环节,秦书淮作为主婚人才上场的。

不过赖三儿不干,非要秦书淮一起去接亲。

理由也很简单,当朝国公爷跟咱一块来接亲,这面儿就大了去了!

秦书淮无奈,只能答应赖三儿给他当一回配角,要不然这小子会叨叨个没完。

赖三儿的右手边,自然是邱大力了,因为赖三儿孤儿一个,他现在充当了赖三儿长辈的角色。

在他们后面,有孟威、孟虎、张啸、老道、花沉、李敬亭等人。

再往后,就是白虎堂的一百五十个弟兄,他们有的赶马车、有的挑肩,一担担的聘礼拍了长长一溜,别提多壮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