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最左边的那个,红头发的!”
“雀斑是不是有点多?”
“我就喜欢这个。”
拉姆西激动地说。
韦夏轻轻地哼了声,并不是表达不屑或者其他的情绪,只是想哼就哼了下。
他真得感谢旧时光,没有这段无法解释的历程,弗兰克·拉姆西是谁他不可能知道。更不可能认识这段时期的美国,NBA,这支有史以来统治力最强的NBA球队。
“弗兰克,是什么让你愿意在替补席上安坐,每天晚上做好准备去打那25分钟?”
韦夏突然问,他已经决心要成为2005-06赛季的年度最佳第六人。虽然有那份心意,但也经常为等待出场而发闷生烦。
或许第六人的祖师爷可以给他一些经验。
“如果我们可以一直赢下去,这不算什么。”拉姆西淡淡地说。
别人来说,韦夏会当成场面话,尤其是他所在的时代。
而今的时代,NBA连转播合同都没有,球员流动性大,白人为主的联盟水平低下,观赏性很差,黑人球员又被歧视,张伯伦那种裹着黑皮肤的白人只有一个,影响不了什么。
薪水低,竞争力不强,连球迷都不喜欢他们,哪怕他们一直赢...韦夏找不到任何场外的合适的方法来向人解释这支凯尔特人的强大。
韦夏回想起那天他在旧时光里打圣路易斯老鹰的比赛。
那场比赛明显和竞技场里的比赛不同。
被歧视,被怠慢,被唾骂,被全场的敌意与恶意包裹的时候,他们能够推心置腹相互依靠的只有穿着绿色球衣的队友。
为彼此而战,为尊严而战是比为成为百万富翁而战,为成为历史最佳而战,为超越迈克尔·乔丹而战,为证明“我比伯德、魔术师更好”而战,更崇高,更坚定,更不可撼动的理由。
有这些作为基础,你不会抛下家乡去打兄弟篮球;
不会觉得缺乏挑战而选择退役去打棒球挥霍掉宝贵的运动生涯,因为生活处处是挑战,球场上夺冠不过是那所有的挑战里最简单也是唯一能实现的一个;
当然也不会为了超越乔丹这种目标就让自己变成难以100%信任队友的偏执狂;
更不会有时间开小号去黑队友;
肯定了,你不会为FMVP这种事纠结,因为当时根本没这玩意儿嘛。
拉姆西和K.C·琼斯、汤姆·桑德斯等人一样,作为凯尔特人王朝的“隐形基石”,除了他赢得的冠军,还有更重要的价值。
在NBA战略进程中当“红衣主教”“弗兰克·拉姆齐”“板凳优势资源理论”联系在一起的时候,现代第六人的概念开始形成——将不逊色于先发球员的实力、比赛阅读能力甚至还在先发球员之上的球员按在板凳上,做为首席板凳角色上场,通过出战时间的“错位”,给对手施压维系到整个48分钟,或者通过打击对手板凳球员赢得宝贵得分,或者迫使对手先发球员不得不更长时间斡旋在场上而导致体力消耗。
韦夏偷偷瞄着拉姆西一眼,他陶醉于那些为了***之风献身辣舞的女士。
仅仅如此便让这位未来的名人堂成员,五届总冠军满足了。他很幸运,他是个白人,但要站在黑人队友身边,他必须与世界为敌。冒着巨大风险所收获的,是稀薄的薪水,让人窒息的荣誉感,永不消失的求胜欲念和信念之余,来公园看看年轻肉体...
韦夏第一次发现,关于篮球,关于成为一个篮球场上的赢家的终极秘密,不在球场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