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 城市时代(1 / 2)

多明戈、阿克米尔伸长脖子,站在旅馆破口的边缘看着我,同时满脸震惊。

阿克米尔颤声说:“我是不是在做梦?”

多明戈骇然道:“一个人干掉三个熔岩恶魔?这场面我还真没见过。”

他们都是直性子,并不会虚情假意那一套,因此,这时对我的夸赞是情真意切的。

他们唤醒了虚荣,这罪恶王冠上的珠宝占据了我的心,让我整个人轻飘飘得快要飞上天去。

但,

越是这种时候,越是要沉住气,要表现得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越是彰显出虚怀若谷,轻描淡写的姿态,越能让逼格骤升,达到无相无我的境界。

我身上沾着血,跃回他们那一层,说:“什么事都没发生。”

阿克米尔说:“朗基努斯,你分明受了伤,千万别再为我们逞强,我们都欠你大恩情!说什么也要报答你。”

我冷笑一声,手指伸入我的一道伤口处,将伤口撑开,用力一捏,接上了我的一截断骨,随后,我把沾着血的手指放在嘴里吮了片刻,吐掉了血。

我说:“小意思。”

什么叫硬汉?这就是。什么是铁骨铮铮?这就是。

古有关云长刮骨疗剧毒,今有我朗基努斯自残显逼格。

这,就是所谓的英雄。

多明戈说:“啊,朗基,你跪着做什么?你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怎可以如此多礼?”急忙将我扶住。

我并不是多礼,我只是疼的脚软了。

在这时,里昂回来了,我本以为他是去找迷雾神的尸体,但他好像没找到。

里昂说:“朗基,多谢你保护了他们,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感激你。”

我问:“迷雾神呢?”

里昂释然般叹息,说:“他埋葬于此,就让他去吧。”

我大感意外,因为他居然放弃了他一贯执迷的强迫症,就此不管猎法者的尸体?

多明戈:“佛格斯是个好兄弟,我们曾有过争执,但他生命的最后时刻,却拯救了我。总有一天,我会与他在天国重逢的。”

阿克米尔哽咽道:“不错,永别了,兄弟,永别了,战士。”

多明戈说:“有没有找到佛格斯的遗物?至少得有一件遗物交给他的家人,哪怕他的衣物也好。”

阿克米尔说:“或者他的枪。”

里昂:“我们还有两位天使要找,没时间了。”

这又是一件奇事,那个里昂居然如此看得开?

阿克米尔说:“他们将红龙引向北面了,希望他们还活着。”

里昂说:“天使非同一般,所以我们不必太急,应该设法让朗基彻底休息,恢复体力,而且特拉法加广场就在附近,恰好是北面。”

我问:“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直接找到导弹,一举驱散阴云?这么做再好不过,毕竟冉娜她们不必再冒险了。”

言下之意,她们着实有些累赘,我们早就该采取精兵策略。

里昂叹道:“你以为我带冉娜来是闲逛的么?不,我们需要她,需要她的虹膜,才能获得发射导弹的权限。”

我大吃一惊,说:“她和这古代的科技怎么会有这样的关系?这根本风马牛不相及嘛!”

里昂:“她并不是普通人,黑楼群的所谓王室确实有英国王族的血统,而英国王室据说曾受到过天使的祝福,虹膜能发出特殊的波长,操纵导弹的开关,因此,非有她在场不可。”

麻烦,但毫无办法。我注意到这旅馆下方有一个茂密的花园,于是下了楼,在花园中补充灵魂花的法力,一个小时以后,法力补充完毕,我的伤也治好了大半。

以花园为掩护,我们向北方前行,一边走一边找,途中恶魔稀少,想必是司攀图死去的消息传开了。

那头红龙在一路上造成大量的破坏,想要错过都实属不易,它的火焰如导弹一般将楼房夷为平地,将道路一分为二,柏油马路被火焰炙烤,散发出刺鼻的恶臭。

我抬起头,蓦然间心神巨震,那棵恶魔寄居的猩红巨树鹤立鸡群般位于众多高楼之间,无数飞行恶魔,宛如黄蜂,盘旋在树的周围,其数量让人忍不住屏住呼吸,底下脑袋,否则将召至无情的死亡。

它树身上的纹路宛如血管般跳动着,也传来脉搏般“咚咚”的声音,就像这已经病入膏肓、且已经堕入地狱的城市,仍有着回光返照般跃动的心跳,让人深感惋惜,又为之而恐惧绝望。

我意识到城市也是有生命的,它有年幼而朝气蓬勃的时代,有壮年而意气风发的时代,也有垂暮而安于现状的时代,最终会进入形如枯槁而垂死的时代。它庞大的躯体中每一个人类,就像是人类体内的每一个微生物一样,有的是细菌和害虫,有的是营养与免疫系统。但现在,这城市患了癌,不,更糟,它永生不死,却已经堕落成了地狱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