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趁你病要你命,凌峰的第一个命令是派出了特战队。所谓的特战队就是从队伍里挑选出了二三十个经验老道的老兵,加以训练,再装备性能先进的武器,以此组成一个渗透、突袭、突击等等作用的尖刀部队,其作用有点像军区的特种大队。
虽然凌峰手上的特战队战斗力无法跟正经的特种部队比拟,但是战斗力比起普通的叛军甚至于经过了三四个月训练的自己的士兵都要高出一大截。
既然摸透了敌人的指挥部所在,那就没什么好客气的了。而担任此次突袭任务的队长,凌峰没有更好的人选,只能亲自上阵。
“诸位,大家应该很清楚我在你们身上花了多少钱,死了多少脑细胞才把那么培养成队伍的核心精英,眼下用到你们的时候到了,跟我上。”凌峰一声令下,亲自带领着12个人从山坡上冲了下去。
烂船还有三分钉呢,凌峰他们在总功发动之前也不敢太过猖獗,为了避免被叛军发现,他们必须在两分钟时间内从山坡上冲下去并且进入山村而且绝对不能被任何叛军发现。
否则将宣告任务失败,改用第二套进攻方案---强攻。
好在这十来个人都是凌峰在队伍中优中选优出来的,体能和战斗技巧都无可挑剔。即使是在碎石密布的山坡上快速俯冲,却也没有发出多大的声响。
世上本没有奇幻的轻功水上漂,一切都源自于技巧。而练就这种在无声无息中快速挺进的技巧,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好在凌峰是从特种部队出身,特种部队对于这种技巧有专门的训练方案。
为了训练出属于自己的特种部队,凌峰也算是挖空心思了。
眨眼的功夫,连带凌峰在内的13个人就全都进入了山村里。只是刚刚跑进山村,迎面就走过来两个巡逻的叛军。显然他们是听到了动静才过来检查的。
此时站在凌峰背后的一个士兵站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支装了消音器的M4步枪。只不过还没等他扣动扳机,凌峰却把他拉回了墙角,自己从大腿上抽出了毒刃。
眼看着前面两个叛军越来越近,凌峰突然如同一股黑色的旋风般从墙角里闪了出来。
两个叛军猛然惊觉,只可惜他们的动作慢了半拍。
即使是反应再灵敏的人,他们的眼睛所看到的东西也需要150微秒才能反应到大脑,大脑再做出判断,然后才到由大脑控制的手段做出相应的举动。
只是这就需要一到三秒的时间了。
偏偏凌峰连着三秒的时间也不给他们。
从到两个叛军面前的凌峰手起刀落,其中一个叛军士兵的胸腔当即就被划开了一条足有二十公分的大口子,什么心脏什么肺腑,全都被划了个稀碎。
这边用毒刃搞破腹手术,另外左手也没闲着,大手一伸,左手就抓住了另一个叛军的胳膊。
凌峰双手的力道可是能活生生掐断脊椎骨的,对方那条小脖子在他眼里根本不值一提。仅仅是狠狠一抓,指甲就深深的陷入了对方的皮肉里。
鲜血还没来得及从破损的毛细血管渗出,凌峰又狠狠的一撕。‘撕’没有撕棉裂帛般的响声,动静很小,但是对方的喉管、食道都被扯断了,还被凌峰带飞了一片皮肉。
仅仅是三秒钟的时间,地上就多了两具尸体,而且死亡的惨状令人毛骨悚然。大家看凌峰的眼神都不对了,那一手手撕脖子的大招实在太狠了,简直比九阴白骨爪还要凶残百倍啊。
凌峰没工夫去理会士兵们异样的眼光,对照了一下手腕上戴着的那块穿戴上GPS,右手比作一柄剪刀,往正东的方向笔直的一直,然后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
士兵们站在原地楞了足有两秒钟才反应过来,急急忙忙的追了上去,不少人在心里暗暗发狠---这辈子就算天天给司令舔脚丫都要把刚刚那一手九阴白骨爪学过来。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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