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布一听自己吃了亏,少了五个爪牙,这他娘的还得了,当即就召集了四十多个手下,分成三辆卡车,自己开着一辆吉普跟在后面,轰轰烈烈的就朝着河谷这边扑了过来。哈布在当地算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有头有脸的原因是他够暴力够心狠,手下有五六十个狗腿子,装备齐全,相当于过去养着一大帮家丁的大财主。
哈布的主要收入就是靠帮人贩运毒品以及强征当地农民的天地种罂粟,向金三角提供原材料这两个部分来组成的,说起来钱也不少了。可是他偏偏是个贪得无厌的家伙,这不,战乱一起,他有跃跃欲试了,想强行买下河谷这边的大片农田,但是没想到却碰上了凌峰这么个钉子户。
“都给我找仔细一点,挖地三尺也要把那些人给我找出来,我必须让他们明白在河川镇就是我哈布说了算的,我要什么他们就要给我什么,敢于挑战我的权威的人都必须从这个国家甚至地球消失。”哈布一边指挥着手下们拉开散兵线展开搜索,一边手舞足蹈的愤怒的说道。
也难怪他生气,要知道他养着手下的那帮子人可不容易,这些家伙不但能吃,而且钱少了还不干,每个人每个月都要从他手上拿走一千多美金。虽然他有能力支付这笔雇佣费用,可是被人白白打死了五个,他就要给对方的亲属支付没人一万的抚恤金了。
这些人都是从正规军退伍之后被哈布拉过来的,虽然价钱高了点,但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哈布只能咬牙忍着。死人其实还不是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这些家伙拿了工资吃了饭,到头来却对付不了几个农民,这不是连饭桶都不如了嘛。而且此风不可长,要是让河川镇的人都认为他哈布是个软柿子了,那以后他再想在河川镇建立威望,那可就不好办了。
‘嗷嗷、、’两条经过严格训练的猎犬被人从铁笼子里放了出来,哈布手里拿着一条在阿爸门口捡来的头巾,应该是秋水的,放到猎犬鼻子前嗅了嗅。猎犬的鼻子多灵敏,它们很快就找到了凌峰和秋水离开的方向,所有人跟着猎犬就向着凌峰他们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凌峰看的头皮一阵发麻,心想还好我回头看一眼,不然傻傻的一直被他们追着走,那岂不是得把肠子都跑断了。
凌峰虽然体力果然,而且很能扛子弹,但是他自认以自己现在的身手,还无法单枪匹马的跟四十多个土匪一样的军阀斗法,只能智取。或许将领头那个家伙打死,其他人说不定就会自行退下了,可是自己手里现在只有一支破破烂烂的56式半自动步枪,让这支破枪去干狙击步枪的活,的确有点强人所难了。而且哈布似乎有意识的藏在人群里面,他有钱,很有钱,所以怕死怕道骨子里去。
靠近了狙击也不太可能的了,对方人这么多,即使自己杀掉了领头的,自己也会被人围攻,最后被人五马分尸。半自动步枪是拉一次枪栓就打一发子弹的,并不能依靠底火爆炸的反作用力重新上膛,这样一支枪放在这么多对手的面前,跟拿着一根烧火棍没什么两样。
跑那是肯定不行的,跟蛟龙他们一起都没跑过这些拿钱买命的狗腿子呢,更何况是带着纤弱如秋水这样的女子。躲也不行,对方有猎犬,躲到牛屁股里人家都能把你找出来。
正在着急着想出对策的凌峰下意识的看了一下天色,此时太阳已经慢慢的落山了,热带雨林的黑夜来的很快,一旦太阳落入地平线,森林里会很快的黑暗下来。凭借凌峰的听力和超强的夜视能力,黑夜是现如今对凌峰唯一的好处。
想到这里,凌峰已经有了基本的策略,轻轻的收起了步枪,快步返回到秋水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