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哭无泪的叶初九,幸灾乐祸的陈阳,还有不知如何是好的苏静翕。
这三人眼中的神情,一一被林菲捕捉到了心中。
林菲禁不住就感到好奇,苏静翕的心气儿她是知道的,莫说是那些普通的货色,就是那些官家子弟她也不一定能看进眼中,今儿怎么就为一个又粗鲁又嚣张的小子这么上心呢?
“麻烦您了,帮我找一套吧!”正待林菲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叶初九突然出声,不太自然地朝着她笑了笑。
林菲点了点头,瞥了一眼叶初九后,便是扭头对着身后的工作人员说道:“去,拿一套180的工服出来。”
“你真要跟他比?”苏静翕一脸担心地说道。
叶初九神神秘秘地贴到了苏静翕身旁,小声问道:“他是孙长青的什么人?”
苏静翕眉头不由就是一紧,紧张地说:“初九,你可别乱来,他是孙长青的孙子。”
“嗯,孙子就好,孙子就好。”叶初九坏笑着点了点头。
这时候,工作人员将那做工和质地都属上乘的黑色西服递到了叶初九面前,叶初九惊讶地叫道:“菲姐,这是你们员工的工作服吗?也忒好点了吧?弄得我都想来这混几套穿了。”
林菲婉尔一笑,柔声说道:“你要是愿意来,我随时欢迎!去里边把衣服换了吧!”
“我先去换衣服!”叶初九跟苏静翕说了一声就钻进了菲林酒吧里边。
酒吧里边的顾客早已经是无心喝酒,几乎是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已经被门外所发生的一切吸引过去。
所以,当叶初九进门换衣服的时候,不少人都用一种看外星人一般的眼神看着他。
孙龙,飞龙俱乐部的老板,开发区飞车党的老大,青市老大孙长青的孙子。
他们怎么也想不通,在青市除了那么区指可数的几位太子爷之外,还有谁有实力去跟他叫板。
很快,大家就确定了叶初九的身份,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笔。
面对群人同情的眼神,叶初九只能是报以微笑。
比别的,叶初九也许不行。
可是这摩托车,毫不客气的说,就连陈阳那样的,叶初九都能甩他三条街。
要想死的快,就骑一脚踹。这是那些不懂摩托车的人对摩托车的评价。
可只有真正懂得摩托车的人才知道,这所谓的一脚踹,能带给他们什么样的感觉。
释放,没错,就是释放。
在速度随着油门的扭动而加快,在风声随着速度的提升而呼啸,在风景因为速度的变快而飞逝,这种感觉不仅能够将心中的压力释放,更是能让体内的血液沸腾。
叶初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喜欢上了摩托车。
小学五年级,叶初九就骑上了与他身型不符的金城125。
到初中的时候,他已经将125换成了本田cbr250.
到了高中的时候,cbr被那铃木盗匪所取代。
除了第一辆车是因为速度提不上去被淘汰的之外,剩下的两辆,都是被他骑烂的。
什么样的摩托车才会被人骑烂?恐怕很多人都难以想象。
不过,这是事实。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再也没有机会拥有第四辆摩托车了。因为杨老太太根本不赞同他骑摩托车,杨孽一死他根本没有办法再找到借口去买车了。
白杨镇生活的人也好,高市的人也罢,只要是玩摩托车的人,都会记得那个领着半个高市的交警溜了一天马路的摩托小王子。
黑色的西服配着蓝色的人字拖,怎么看都是有些怪异。
不过这都是小事,大家最关注的,还是接下来的比赛。
从走出酒吧大门,到发动红色大魔鬼,再到驾车跑到隧道头上,叶初九自始至终都没有看苏静翕一眼。
并不是他不想,而是他害怕,这个倔强的丫头会怕自己出事而要跟自己一起。
事实证明,叶初九并没有多想,苏静翕确实是这么想的。可惜的是,叶初九没有给她这个机会,林菲也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小子,算你有种,敢跟老子玩车。过隧道,进东环,上盘山路,谁先回来,就是谁赢,有问题没有?”孙龙看到叶初九在自己身边停稳,脸上也露出了阴险的笑容。
不用想都能知道这家伙心里边是在想什么。
而叶初九心中所想的东西,和他差不了多少。
“准备……开始!”
没等叶初九答应,马路中间就已经有人喊响了口号。
“轰……”换了一辆黑色本田nr750的孙龙,霸气十足的轰着油门朝叶初九笑着。
叶初九嘴角微微一扬,轻轻一捏油门,红色大魔鬼便是缓缓向前驶了出去。
“龙哥,这小子瞧不起你!”孙龙的小弟见叶初九竟然故意不冲,不由就是生气地叫了一句。
孙龙咬了咬牙,恶狠狠地叫道:“哼,狂吧,让他再狂一会!”
“轰……”
nr750排气筒一声雷轰,便是如同那黑色的魅影一般窜了出去。
“唰!”
在黑色的摩托车以夸张的速度驶过自己身旁时,叶初九的脸上也露出了玩昧般的笑容。
“走,跟上看看!”
“跟上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