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贱民移民(1 / 2)

既是大明子民,就没有贵贱之分;就算是封建社会,也都是人,又岂能有奴隶?

所以,皇帝首先要在法律上改籍为良,取消什么贱民不得科举、要穿识别性服装等歧视侮辱的规定。

后世人的思维和习惯,让皇帝看不惯贱籍制度。豁除贱籍,同时又能解放生产力,是进步的、开明的善政。

薛贞不知道什么解放生产力,但皇帝这确实是仁政善举,恭维马屁一点也不为过。

“贱籍已削,与编氓同列,若再有虐待、打杀之罪,刑部当严惩不贷。”皇帝并没为薛贞的马屁拍昏了头脑,面色严肃起来,郑重地交代。

贱籍之民不仅被歧视,还被苛待。比如宁国的世仆,有如奴隶,良民可随意打骂虐待。甚至还有贱民被良民打死,而良民不受法律制裁的例子。

万事开头难,皇帝深知这个道理。

一道圣旨颁下,不可能制止所有对于贱民的苛待,连地方官府可能也不会太过重视。

所以,在新政策推出后,皇帝要抓几个典型,狠狠地处置,以儆效尤。

而这也是皇帝习惯性的做法,不仅是薛贞,其他有心的臣子也应该能够猜到。

其实,不光是朱由校,历朝历代都差不多是同样的套路。为了给新举措站台助威,有助推行,或是杀一儆百,或是千金重赏,总跑不出赏罚这两个字。

“微臣明白。”薛贞躬身说道:“谁敢藐视王法,不论官阶权贵,微臣定严惩不贷。”

见薛贞领会了自己的意思,皇帝才缓和了语气,又慰勉了几句,才让薛贞告退而去。

豁贱为良,虽是善政,但皇帝并没有全部削除其籍。比如浙江惰民,广东疍户,皇帝还有深意。

而且,在圣旨正式颁下前,皇帝还给浙江、福建、广东、湄公省巡抚下了密旨,要他们遵照执行。

除了这些地方巡抚,皇帝还给了海商总会格外的恩典。

李旦的义子李国助,现在就带着圣谕和银元,来到了广东。跟地方官府打过招呼后,自有官差相助,带着他和从人先到了粤东一带。

“四民之外,另有一种,名曰疍户,不许陆居,不列户籍,以船为家,计丁纳税于官……”

古籍对疍家的零散记述不绝如缕,“方言犹操蛮音,以邑里犹杂蛋夷故也。”

句中“蛮、夷”二字表明。在早期定居于广州的中原人的观念里,土著疍家乃是异类。

所以,疍家人受不到陆居百姓的认同,官府也不把流动渔民入册,死后不准在陆地埋葬,只好葬在沙滩形成的沙岗地带。一些沙坟逢大雨后,尸骸抛露。野狗争食,凄惨无比。

有沙田民歌唱:沙田疍家水流柴,赤脚唔准行上街,苦水咸潮浮烂艇,茫茫大海葬尸骸。

官府除豁贱籍,并不能马上就改变存在于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

比如疍户被岸上人蔑视,不准穿鞋、不准建屋、不准与岸上人通婚等等。某些规矩并没有法律条文,但其制约力却比官家规定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