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义蹲下来收拾被陆浅薇打翻在地的果子,面前忽然出现一双破草鞋。
他抬起头来,发现来帮他一起捡果子的是盛白霜。
“真是糟蹋了。”白霜一边捡一边皱眉。
赵大义附和两句,“是啊,不想要可以不要,唉。”
“赵大哥,我觉得你还是跟陆知青保持点距离比较好。”白霜面色纠结地说。
赵大义一怔,“为什么这么说?”
白霜左右看了看,见没人关注他们这边,这才低声说:“我今天中午被她用石头砸到腰,然后连累了傅知青一起掉进河里。
“要不是傅知青会救人的法子,那我的命都没了,你也就看不到我了。我觉得陆知青虽然长得好看,可是她的心是黑的,跟她走得近绝对没什么好处。”
赵大义震惊,“还有这事呢?”
当时赵大义在家吃饭,来上工的时候也没听到别人议论,自然不知道这件事。
“嗯,赵大哥,因为你以前也帮我很多,所以我才会这么提醒你,我是真的想看你好的。”白霜一脸真诚道。
赵大义想了想,“行,妹子,哥知道了。”
赵大义顺手把一包果子塞到白霜的怀里,“这果子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拿去。”
“谢谢赵大哥,我一点都不嫌弃。”白霜展颜一笑。
只可惜她现在脸太瘦,笑起来一点美感都没有。
【主人,傅斯的好感度涨到8了。】小黑报告道。
白霜闻言,目光在周围逡巡了一圈,但是没看到傅斯人在哪。
算了,不管他在哪,好感度涨了是好事。
太阳下山,工作结束。
众人各回各家,一家家的炊烟升起。
白霜拎着一包果子来到傅斯的草屋前。
傅斯把食材都收拾出来,火堆也生好了,就等着白霜来做。
白霜扫了一眼,发现有猪肉和青椒,“那就做回锅肉吧。”
傅斯真的不缺粮食,连大米都有。光是这一袋白花花的大米,就足以令木柳村的村民眼冒绿光,为之疯狂。
“喝粥还是蒸米饭?”白霜扭头问道。
傅斯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眉眼淡漠,五官俊美。
闻言他抬头,漆黑眼眸宛如星辰,“蒸米饭。”
“真奢侈。”白霜撇撇嘴,紧接着又问:“我能吃吗?”
傅斯望着她那双大大的眼睛,唇角勾起一个细微的弧度,“能吃。”
白霜转回头快乐地忙碌,傅斯坐在大石头上并未收回视线,盯着她单薄的背影。
他不擅长做饭,所以晚上一般都是喝粥。
不过他喝粥和村民们不一样,不是水里放几颗米粒,而是做成真的粘稠的粥。
但再粘稠的粥也比不上干米饭。
她太瘦了。
还是吃米饭吧。
·
米饭和回锅肉的味道实属很香,不过傅斯住得太偏僻,香味再飘也飘不到村子里。
火堆的光线柔和而温暖,白霜捧着碗扒饭,傅斯则吃得十分优雅。
白霜把饭菜吃到一半就不吃了,抹抹嘴,把碗筷放下。
“傅知青,你的碗筷能借我一晚上吗?明天中午我洗干净了给你带回来。”
傅斯的黑眸望过来,似乎在等白霜说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