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
掏出口袋里的东西,准备洗澡休息的林正义,在掏出口袋东西,一张随之而出的纸,却是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是一张发票。
正是在福鼎海鲜酒楼吃完饭,付完账后收银员给的。
一共三千!
虽然福鼎海鲜酒楼人均一千,可人均不代表真正的消费,这次林正义吃的多一点,再加上临走前又打包了几个大菜,价格自然就上来了。
“说起来,是时候赚点钱了啊!”望着发票,林正义不由呢喃道。
但文学作品之中,林正义所记得的,大部分是动辄几百万字的小说,想复制出来,太浪费时间了。
“接下来,空闲的时间就写,等写完了找艾德,借着他的面子出版!”林正义呢喃着,心中有了决定。
他不会五线谱,哪怕记得歌词和音乐节奏,想要复制出来可以,但难度相对的高!
而且,就算复制出来了,在这年代音乐想赚钱,一个字,难!
自己拍,拍摄需要成本,上线需要和院线分成,人家还不一定愿意给你上,就算上了,最后院线还可能拖你的分成,拖个一两年这是这年代,院线的常规操作。
艾德就是其中一个。
差佬内部条例禁止这点,一旦违反就是开除!
另外,做生意是要本钱的,而他现在最没有的就是本钱了。
但不同的类别对于林正义来说复制出来的难度不一样。
这年代没有网络,音乐无法通过网络渠道传播,他想通过音乐赚钱,只能加入某家音乐公司,让其帮忙出唱片,宣传唱片。
最后唱片卖出去了,才能赚钱!
“不过,据说最开始的时候,哈利波特并不被出版社看好,才印刷了几百本,后续是因为故事的精彩,吸引了许多人,通过口碑传递,慢慢的才火起来!”
“但眼下我没有什么可以信任,又合适的人,所以现在肯定不行。”
在这之前,主要是要先写出来。
只是炒股这玩意,林正义上辈子没有接触过,也没有这方面的记忆,更不清楚这年代股市的行情,只是记得几个大事件而已,就算让他炒他也不知道怎么炒。
到时候,甚至都可能出版不了,更别提爆火了。
这,也差不多是他半个月的工资——普通人的工资只有三四千,可他是见习督察,自然不可能跟普通人一样,工资达到了八千。
抄文学作品,抄音乐,抄电影剧本等等,都可以算是文抄公。
经营生意需要的是时间。
至于给别人唱,只卖歌,先不说一个无名小卒的歌会不会被人看上,就算被看上了,一开始因为没有名气,人家也不知道你的歌市场反应怎么样,能给的价格也就一般。
但这样,情况也好不了多少。
到时候收入估计也就比一般人好一点!
哪怕最后熬到了,靠着强大的音乐质量,成为了顶级作曲大师,可就算顶级作曲大师,从穿越前的世界来看,其最多也就比一般人有点钱,算不上富豪。
呢喃着,他又一次思索了起来。
同时,对方也是樱国最大出版公司里德公司的继承人。
不仅是室友,还是同专业的同学,在多重身份的加持下,两人每天一大半都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学习,一起玩耍,自然而然就成了关系很铁的兄弟。
几百万字林正义没有时间,可几十万字他还是有的。
而这钱放在这年代香江的普通人家里,也算是一笔大数目了!
但做生意的话,还差亿点。
当然!
穿越前,林正义看过不少遍英语版哈利波特,知道作为西方的文学作品,哈利波特内的用词习惯,语癖什么的,都和东方不太一样。
除非林正义想做小生意,卖个街头小吃什么的,开个小饭店什么的,那还差不多。
他是剑桥毕业的,在剑桥,也认识了不少人。
“罗琳大妈,对不起了!”
唯一的缺点就是林正义会欠下人情!
不过,真要出版了之后,火了,未来只要同等价格,待遇,甚至在低一线的待遇之下,优先给里德公司出版,这人情也就算还上了。
随即!
不过,现在工作已经逐渐稳定了,也没有什么学业和年龄的考虑,赚钱的事情也该提上日程了。
当然!
最终!
在几番思索后,去掉复制浪费时间的文学作品,再去掉这时代已经有的经典文学作品,再再筛选出剩余文学作品之中最赚钱的,林正义总算锁定了一个目标-——哈利波特!
少部分经典文学作品则是在这时代已经有了,他也没有办法抄。
作为未来销售超过五亿册,电影也火的一塌糊涂的童话,只要写出来,绝对赚翻!
而且,虽然总字数也有两三百万,可有七部,平均下来也才几十万字。
就比如音乐。
找他,哪怕是再不看好,看在他的面子上,出版也是没有问题的,而且也不会只印刷几百本。
在这智商的作用下,他记忆相当的好,上辈子看过的一些经典文学作品,音乐,电影剧本什么的,现在都能回忆个七七八八,基本都能复制出来。
林正义呢喃道,“至于经营生意嘛眼下是不行的,或许以后有机会可以找个合适的代理人,帮自己做,自己把握大概的脉络,这样就不违反条例,也不需要太多精力。”
写童话!
在限制不能违反差佬条例,需要太多时间,太多精力,本钱又要低的前提下,他能做的事情有限,无非就是跟他穿越前看过的诸多小说内的主角一样,当个文抄公或者炒股之类的。
六一.二二三.一二八.五三
思来想去,他觉得真想当文抄公,只有走文学作品这一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