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身旁雪地中的一片血红,秦飞没有太过在意,只是甩了甩匕首上的血,然后朝着前方的死山羊走去。
如果按照之前他的习惯,这豹子他肯定也会补刀带走,但豹子肉并不好吃,与其浪费体力,还不如多带一只山羊回去?
这只公山羊的尸体,秦飞先将其用雪埋了起来,旁边做上记号,避免找不到,然后这才跟着脚印继续追击羊群。
这种大雪天,长时间在雪地里行走,或者长时间注视同一地方,就会产生雪盲症。
这种症状一旦开始,想完全痊愈便要耽误大半时间,不过秦飞有专门研究出的对付雪盲症的办法。
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双丝袜,这是他在出来前特地从行李箱里拿的,这玩意可以代替墨镜使用,戴上它之后就不用担心自己会因为雪盲症看不清路了。
“嗯?怎么有股玫瑰味?这是林傲雪穿过的吗?”
秦飞迟疑了一会,随即也没有犹豫,立刻戴上了它。
戴上丝袜后,眼前的雪地便不再是白茫茫一片了,眼睛也舒服了很多,这样一来,移动速度也会迅速快上来。
很快,他便追上了羊群,因为大雪,它们也走不快,只能一个一个贴着河边往前走。
为了不打草惊蛇,秦飞只能开始模仿这些山羊的足迹,慢慢的摸近距离,伺机而动。
这时,他盯上了正前方一只硕大的公山羊,手中的匕首立刻握紧,眼神笃定,就像是已锁定猎物的猎豹一样。
刹那间,秦飞便已经冲了出去,匕首辗转腾挪,在他的手中犹如一片转动的雪花一样丝滑,瞬间切开了山羊的后腿。
鲜血犹如喷泉般涌出,瞬间染红了一大片雪地。
看着在地上不断挣扎的公山羊,秦飞灵活躲闪,同时手起刀落,匕首如雨点般插在它的喉咙处,一直到它不再动弹为止。
“任务完美完成!”秦飞在雪中洗了洗带血的匕首,随后摘下眼罩看了看天空,低声道。“而且还是提前完成了任务看来我还有时间去干点其他的事情了。”
羊毛差不多够用了,但武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雪下的这么大,河水就算不会结冰,估计也是冰冷刺骨,他这么贸然下水,估计出不了几分钟就会冻伤。
秦飞靠在树上思考着,现在他们只有一把铁斧,和一把铁锯,就算把它们都融了,也顶多能做出四把匕首
虽然勉强应该够用,但斧子作为硬通货,在冬天劈柴生火可以起到大作用,肯定不能把它融了。
那把铁锯估计就只能做出一把匕首。
他至少还得再弄出一把铁器才行
想到这,秦飞看了眼手中的匕首,陷入了沉思。
实在不行,这把匕首就给她们留下算了,反正他还有枪,到了那边后,肯定就不缺弹药和武器了。
“就这么定了!”
秦飞没有纠结,这很明显是最优的选择。
雪地很滑,这也大大的节省了他返回营地的时间,他只需要将这两只山羊放在雪地上,上坡拉,下坡推,没一会功夫他便将这两只山羊带回了山洞外。
爱丽丝此时还在洞口坐着,她不喜欢太多人坐在一起,而且她发现,那些女人好像都对自己非常仇视。
估计是因为自己要把她们的情夫带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