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师姐,这几天我就将小秋拜托给你照顾了。”陆丰对赵灵珊说道。
此话一出,陆秋与赵灵珊不约而同地望向了陆丰:“你要干什么去?”
陆丰笑道:“我有个朋友得了重病,我带他去一个地方治病,顺便看看风景,散散心。”
“去哪里?”赵灵珊问道。
“苗疆。”陆丰回答道。
赵灵珊脸色微变,颇感诧异地说道:“什么病,需要跑这么远,而且,以你的能耐,这世上还有治不好的病?”
别人不清楚陆丰的本事,她可心知肚明,对方连猪腰子都能给人换了,堪称无药可救的百草枯都能治……她绞尽脑汁,也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病能把陆丰给难住!
“蛊毒。”陆丰说道。
赵灵珊更加诧异了,开口说道:“你之前不是给杨老先生治过吗?”
“哎,这个蛊毒不一般,以我目前的能力,难以将其根治,否则,我也没必要带着人跑上这么远。”陆丰双手一摊,无可奈何地说道。
“连换器官都无法解决吗?”赵灵珊问道。
陆丰点了点头,表情凝重地说道:“蛊虫都已经进入了五脏六腑,除非是将整个身体换了。”
“这……好吧。”赵灵珊停顿了一下,终究没有再继续往下说。
“哥,你这个朋友是男的还是女的。”陆秋问道。
“男的!”陆丰回答道。
心里挺纳闷的,为什么总要问男女?
一听是男的,两人竟还同时松了一口气。
咋的?
女人都是洪水猛兽,还能把我吃了不成?
“哥,你要去几天?”
陆丰挠了挠鼻梢:“不清楚。”
赵灵珊郑重其事地提醒道:“陆师弟,此行一切小心,这蛊毒既然如此凶猛,那运用此术的人,肯定不是什么善茬。”
陆丰挥了挥手,轻声笑道:“放心好了,只是给人治个病,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
与此同时。
在畜牧站吃了闭门羹的高晓月并未死心,反而像打了鸡血一样,变得异常兴奋。
甚至以“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句话来激励自己。
人这一生很难碰到能改变命运的机会。
就算碰到了,也很难把握。
而陆丰,就是高晓月改变命运的机会,只是她当初有眼无珠,在与陆丰谈恋爱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对方的潜力,狠心地将其抛弃了。
如今,她见到陆丰脱胎换骨,年入千万之后,肠子都快要悔青了。
以前陆丰就是她的舔狗,众多男朋友中,条件最差的那个。
正是这样,她才敢肆无忌惮地玩弄对方,贪得无厌地进行索取,等价值被彻底榨干之后,再一脚踹开!
当时。
高晓月并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过分,毕竟,感不感动这回事,只有付出的人,才会感受深刻,至于享受的人,若没有投入真心,就只会嗤之以鼻或不以为然。
身份互换,高晓月为了挽回陆丰,也变成了毫无尊严的舔狗,对于自己微不足道的付出,一次又一次地自我感动,自我安慰。
殊不知,她所谓的牺牲与付出,与陆丰花费在她身上的心血相比,压根就不值一提。
可高晓月却偏偏有一种迷之自信,以为自己是陆丰的初恋,白月光,只有放下架子,卑躬屈膝地去哄一哄他,就一定可以使其回心转意,再变成那个言听计从的舔狗。
然而,她却忽略了一个道理,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人无常态!
从她与徐杰在宾馆开房,并堂而皇之地给陆丰戴绿帽子的那一刻起,她在陆丰心里,就没有任何地位可言了。
好了,言归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