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瞬间,所有人的呼吸都停了。
时间变得异常粘稠,仿佛熬了好几个时辰的米粥一般,那剧毒的肉汤泼在了里面,也变得沉甸甸的,苟延残喘扑向了花家四郎明媚的衣袂,可洁白无瑕的衣角就如一片蝴蝶的翅膀,轻盈地飞走了,连一滴肉汤都没沾到。
众人这才想起了呼吸,空气涌入肺叶的时候,时间又恢复原本的流速,肉汤哗啦啦泼了满地,纪高阳扭曲的笑容僵在脸上,仿佛荒废神龛里灰头土脸的神像。
花一棠远远退到了徐县令案边,他不是自己过去的,而是被一个身着劲装的小娘子拎过去的,众人这才回过神来,刚刚那一瞬间的错觉,是因为那小娘子的速度实在太快了,相比之下,时间都被拖慢了。
徐县令吓得脸色青白,捂着鼻子尖叫,“毒!毒毒毒!”
百姓、不良人、衙吏大惊失色,轰然散开。
唯有三个人一动不动,人群里的靳若,堂上的伊塔,堂边的方刻,仨人直身而立,颇为鹤立鸡群。
花一棠用扇子挠了挠额角,“汤里没毒,是木夏从市集买的兔子,我是诈他的。”
林随安:“我知道。”
“诶”
“肉汤油大,”林随安道,“泼到衣服上就不好看了。”
花一棠怔了一下,耳垂仿若被胭脂扫了一层薄粉,红扑扑的,“你担心我——”
林随安下一句话立即打碎了他的期待,“毕竟你只有卖相拿得出手。”
花一棠眼角一抖,哀怨摇起了小扇子。
二人的声音不大不小,恰好能让堂内堂外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靳若没由来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百姓一听没毒,呼啦啦又围了上来,徐县令精神大振,连拍三下惊堂木:“堂下听判!纪高阳利用医者身份,毒杀十名百姓,手段残忍,心思歹毒,丧心病狂!判斩首之行!”
纪高阳趴在地上,听到判决不但没有哭天喊地,反倒咯咯咯笑了起来,“你们懂个屁,我是神医,我是神,我是神!我想让谁死,谁就要死、就要死——”
他的半边脸被花一棠扇肿了,发髻也乱了,满嘴血沫乱喷,神色癫狂,竟好似疯了一般。
“拖下去!严密看管!”徐县令大喝,“待卷宗上报大理寺终审后,立即行刑!”
在众人万分唾弃的眼神中,四个不良人将纪高阳抬了出去。人虽然走了,可那阴森恐怖的笑声却仿佛在众人耳边扎了根一般,挥之不去。
徐县令长长松了口气,整了整衣冠,二拍惊堂木,“堂下听判,医者方刻,提供凶案线索有功,赏钱三贯,当堂释放,回家去吧,以后好好做大夫。”
不良人卸下方刻的锁链,方刻沉默片刻,朝林随安和花一棠抱拳施礼,转身离去。
花一棠顿时容光焕发,小扇子都摇出了花,看得林随安颇为无语。
徐县令又道:“花氏四郎破案有功,赏——”
“不必了,”花一棠啪一声合上扇子,不以为意摆了摆手,“不过是举手之劳。”
徐县令感动得眼泛泪花,起身长揖到地,“花家四郎高义!徐某感佩万分!敬佩万分!”
“多谢四郎!”
“多谢四郎!”
“四郎果然名不虚传!”
“四郎厉害啦!”
百姓人群中爆出欢呼掌声,一浪高过一浪,几乎掀翻府衙大堂的屋顶。
方刻静静站在街角,看着百姓们欢呼雀跃,神色愈发阴沉,突然,他神色一动,转身快步走向了坊门,距离宵禁只剩不到半个时辰,他必须要快点。
出了一河坊,绕过六河坊、五河坊,直奔七河坊,方刻平日里很少走这么快,好容易赶到七河坊,已是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再加上整日滴水未进,两眼已经阵阵发黑,可他不敢停,硬撑着沿着五石街赶到了纪氏医馆门前,眼前的景象顿令他心头一沉。
几十名百姓聚集在纪氏医馆门口,污言秽语参合着烂菜叶臭鸡蛋砸在了纪氏医馆的牌匾和墙上:
“纪高阳,禽兽不如!”
“纪高阳,丧心病狂!”
“纪高阳,丧尽天良!”
“我就不信纪高阳杀这么多人他老婆不知道!”
“同一个被窝里睡不出两样人,他老婆肯定是帮凶!”
“还有他那个小崽子,长得獐头鼠目的,长大了肯定也是个祸害!”
“大家一起冲进去!”
“我们不能养虎为患!”
“冲!”
为首几个人不由分说踹开了纪氏医馆的大门冲了进去,医馆内稀里哗啦响成一片,显然整座医馆都被砸了。
果然,还是来迟了。
汗水顺着方刻的鼻尖滑落,滴在了苍白的唇瓣上,又咸又苦,方刻抿紧唇角,拖着沉重的脚步挤进人群,大喝道,“唐律有规,纵十恶重罪,也不可罪及族人,纪高阳家人是否知情,不可妄断——”
“让开!”一个黑脸汉子跳出大门,一巴掌将方刻呼到了一边,方刻身形孱弱,足下不稳,顿时被拍了个跟头,摔得头晕眼花。
“娘的,来晚了!”黑脸汉子啐了口吐沫,“纪家的娘们和小崽子早跑了,什么都没留下!”
“不良人来了!快撤!”人群中有人低呼,下一刻,叫嚣最厉害的几个好似被火喷了的蜜蜂,嗡一声就散了,闯进医馆的几个人连跑带跳,一溜烟没了踪影。原来都是趁火打劫的泼皮无赖。
余下十几名普通百姓,又扔了几个臭鸡蛋,愤愤离开。
方刻踉跄爬起身,垂首转身,避到墙角阴影处。不良人冲入纪氏医馆,少顷,又退了出来,向领队的头目报告,“纪氏和孩子都不见了,无人受伤。”
头目松了口气,“那就好,收队。”
待不良人匆匆离去,方刻才走出阴影,定定看着被臭鸡蛋糊满的纪氏医馆牌匾片刻,转身离开。
看来纪夫人和孩子是得到了消息,自己离开的。
幸好。
夜幕将至,夕阳隐没山脉,残留的一丝余晖仿佛血水泼洒在地面上,方刻觉得脚下的路像是变成了粘稠的血浆,他一脚深一脚浅地踩下去,每一步都要用尽全力才能。
塞在胸口的钱袋很重,五脏六腑都很重很重。
和装着鲁时内脏、血肉的坛子一样重。
原来,他是如此蠢笨无知,远不如那个不学无术的纨绔。
因为他错漏了如此重要的线索,才会让纪高阳偷得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杀了那些老人。
他为何没能早一点发现……
最后一丝夕光没入地平线,黑夜如幕布罩下,方刻推开自家医馆的大门,拖着脚走进去,靠着素白屏风席地坐在黑暗里,一缕蛛丝沾到了脸上,他抬了抬手指,又放弃了,仰起头,重重叹了口气。
此刻的他与陷入蛛网的虫子有何区别,不过皆是卑微愚蠢的生物罢了。
“呦,咱们的方大夫回来了啊!”门板吱呀开启,三道人影好似黑色的树干长长刺了进来,“俗话说的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听闻徐县令赏了方大夫不少钱,方大夫欠我们的债是不是也该还了”
方刻漆黑无光的眸子一动不动,抽出怀里的钱袋扔到了地上。
讨债人捡起钱袋看了看,嘴里啧了一声,“方大夫,您是不是算错了,你欠我们十五贯钱,这里只有三贯。”
方刻:“我只有三贯,爱要要,不要滚。”
“敬酒不吃吃罚酒!”讨债人大怒,踩着地板咚咚咚冲了进来,甩开膀子就要打,岂料就在此时,黑暗里亮起了光,不、是五道光,赤橙红绿紫,幻化成璀璨彩虹咔一声砸在了讨债人的脸上,紧接着,屋内黑风骤起,就听嘁哩喀喳脆响连环,人声惨叫刺耳,犹如鬼蜮。
方刻诧异看着眼前的黑暗,一团明光升了起来,皎洁又柔和,照亮了这间残破不堪的医馆。
光芒映出了一张女子的脸,长眉凤目,神色凌厉,方刻认出了她,是花一棠身边的英武的小娘子,似乎是叫林随安。
她此时托在手里用来照明的,竟是一颗鹅蛋大小的夜明珠。
又一团光出现了,又是一颗夜明珠,这次举着夜明珠的是一名碧眼金发的少年,手上戴满了宝石戒指,在夜明珠的照耀下幻化出虹彩般的光晕。
方刻不觉眯了眯眼:好刺眼。
“猪人,”伊塔指着趴在地上痛哭流涕的要债三人组,“虫虫兄。”
林随安蹲下身,托着夜明珠照了照,乐了,这三人还是熟人,为首这位胳膊刺了青,胳膊还绑了夹板,正是下午被她断了手臂的泼皮三人组。
“蚯蚓兄,带伤还上工,精神可嘉啊。”
两个小弟鼻青脸肿的脸上鼻涕眼泪糊成一团,蚯蚓兄半张脸肿成了猪头,牙掉了两颗,全身肥肉发抖,“我、我我我我有借据的!”
林随安:“他欠你多少钱”
蚯蚓兄从怀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单据,“白、白白纸黑字,本金十二贯,借了大半年了,钱滚钱利滚利,要还十五贯。方刻亲笔签的名,还、还还还有手印呢!我也是替老大办事,要是我要不回去钱,我、我我我也要挨揍的!”
十五贯啊……
林随安挠了挠脑门,“伊塔,你身上有钱吗”
伊塔扭头:“木有。”
“要不你把你那戒指——”
伊塔脑袋摇成了拨浪鼓。
林随安叹了口气,扯开嗓门:“花一棠——”
“咚”一个荷包重重砸在了蚯蚓兄的后脑勺上,蚯蚓兄卟叽扑地,两个小弟惊喜大叫,因为荷包里是满满的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