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轩辕家族(2 / 2)

“等下萨曼莎会来,你陪她一起去挑选参加年会的礼服。给你自己也选一件。”

“我也有!”那就是意味着她可以参加年会。

“你是我秘书,当然不能丢我的脸!”

对啊,自己是她的秘书,自然要跟着他一起出席年会,更不能丢他的脸,但是他那么好心送她礼服

“那费用是公司报销么”

轩辕振霆愣了一下,她怎么失忆了也不忘记爱钱,要是能记住我就更好了!

“当是公司报销!”

“谢谢总裁!”莫思琪其实也不缺这点钱,可是如果不是他要她参加年会,她也没必要花这个钱,再说了,这次的尾款还不知道有没有命拿呢!

没想到的是,轩辕振霆居然让她单独陪萨曼莎去试礼服,她正好要跟萨曼莎商量对策。

“萨曼莎小姐,好久不见!”

萨曼莎却给她的手机发来短信,“车里可能有监听!”

“今天天气不错啊!”

“恩!”

“萨曼莎小姐今天中午吃的什么啊”

看起来并不熟的两个人居然聊起家常来。

进了试衣间,两个人才算进入正题。

“你怎么长胖了我还以为你天天跟着血魔,提心吊胆的生活,没想到你过得挺滋润啊!”

“你试试天天被投喂红烧肉看看!”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轩辕振霆喜欢吃,可每次整盘红烧肉都是她吃完的。

“我听古少君说,有个喇嘛被轩辕振霆打败了。具体说来听听!那个喇嘛用的什么招数”

“那个喇嘛并不弱,能力不在我之下。听他自己说是宗师级的,如果没有虚假宣传,那应该是佛教之中较高等级的了。他打出的金刚拳了得,看起来货真价实,我未必是他的对手,但他也只是跟轩辕振霆打成平手,他用降魔杵也没有占到优势,轩辕振霆徒手就打败了他!他当场受了重伤,轩辕振霆却一点事都没有!”

“那就太可怕了!不论是在我们西方还是你们东方,魔都是与神对立,则说明了魔的地位极高,始祖级的魔那更是仅次于神的,自然不是普通的修法之躯可以降伏的。现在如果没有一个特别的躯体,仅靠我们这样的普通驱魔人,恐怕很难灭得了他。”

“还有一个不好的消息!恐怕我们要对付的不止他一个这样的血魔。”

“这我早就知道了,他有一个家族!”

“什么还有一个家族”她要说的根本不是这个,她第一次听说轩辕振霆还有一个家族,“你们太不厚道,知道他这么多,现在才跟我讲。一个轩辕振霆就够折腾的了,还一个家族,不够我们死一百回的了。我不干了,我要退出!”

“你觉得现在轩辕振霆会让你离开么他连你的家人住哪干什么的都了如指掌。你以为他会无缘无故的去了解你的家人么”

莫思琪瞪了萨曼莎一眼,一定是古少君跟她说的,那天在医院的事情。

“他的家族有多大”

“这个正是我这次接近他的主要目的,如果我跟他定婚,他自然会带我回他的古堡举行,那时就能知道这个家族的具体规模了。”

“定婚!”莫思琪早就知道萨曼莎是轩辕振霆的未婚妻,也早就知道这是场假的定婚,可为什么自己心里还是会突然落寞!

“这次公司年会结束后,如果没有意外,他就要实现带我回古堡的承诺了。”

“可是他几次想杀你,说明他应该早就知道我们要干什么,怎么可能还会带你回他的古堡”

“我也觉得奇怪,他今天突然给我打电话,很确定的告诉我,他会带我去!”

“他到底在谋划什么”

“不管他谋划什么!按你们的话说,就算刀山火海,我也得去!”

“对了,我发现一个奇怪的事情,轩辕振霆有心跳!”

“怎么可能!他虽然是血魔,但也属于高级僵尸,怎么可能有心跳你怎么知道他有心跳”

莫思琪总不能告诉她,好几次轩辕振霆将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她听到的吧!

“偶然发现的!”她轻描淡写地回答道。

“如果真的是这样,也许这就是他的一个弱点!我们灭僵尸的一个方法就是将十字架钉入它的心脏,或者是尖头的木桩,银匕首也可以。”

“恩,这我想过了,茅山也是用桃木钉入僵尸心脏。但是他不会傻傻地站那等我们把这个东西钉入他的心脏。我们总得有人打得过他,将有机会将这个东西打入他的心脏。我现在还没把握能打得过他。而且不知道这个办法有没有效,万一失手就没有第二次机会了。何况现在又说他还有一个家族!难上加难!先让我再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