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桃源(2 / 2)

激将法的效果显著,众人被激起了斗志,大声表态,先前的那点失望转瞬便抛诸脑后了。

张天说:“天快黑了,我们先在这里扎营,等明早再去其他地方看看有没有更适合定居的地方。”

“我们以后还住在洞穴里吗?还是像河畔人一样住在树上?”

“既不住洞穴,也不住树上,我们要在地面上安家。”

“像草原人一样?”

“以后会比他们住得更好!”

众人高兴极了,对未来充满期待,耗尽的体力仿佛也恢复了些许,于是振作精神,爬起来忙活。

女人们难得罢工一日,今晚不做饭,把应急的干粮取出来分给大家食用。

饭后,张天召集各部落的酋长开会。

“明天我和巫师会带一些人去山里看看,你们就留在这里好好休息,等我们回来。暖天正在过去,可以着手储备冷天的食物了,我们会在这一带定居,这件事已经确定,之后就算再迁徙,也不会去太远的地方。”

在来的路上,张天无时无刻不在留意周围的环境。

这里靠近遮目山东北端,不仅地势高,还可以利用石料、木材等山地资源;面临广阔的平原,平原上水系纵横,一直连通到大河,水运便利,今后无论是开展农业活动,还是向外扩张都很方便。

此地宜居,不过张天还想进山里转转,深入考察之后再做决定。

一是摸清楚山里的资源分布情况,在其他条件相差不多的情况下,选址自然要优先考虑距离石料、木材和其他矿产资源近的地方;二是登高俯望,对附近的地形地貌有一个全局的把控。

还有另一个目的,附近是否存在本地土著,这也是眼下必须弄清楚的。

虽然来的路上没有发现任何人类活动的迹象,但谁知道山里有没有呢?这个时代的人类绝大多数都还没有离开洞穴和森林,说不定这时候正在哪个山旮旯里窝着呢!

没有最好,毕竟在冷天来临之前,他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没工夫同本地土著纠缠。

“你们要去多久?”兰花问。

“最多十天。不必担心,我会带上林、狼孩和她的狼同伴。”

“林的力量确实可靠,但是狼……”

“从离开河畔部落的那天起,狼群就一直跟我们同行,到现在也快一个月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不是吗?”

岂止是相安无事,林郁已经跟狼孩和她的狼同伴打成一片了,每次去都带着众人吃剩下的骨头和食物残渣。

狼群起初还一脸警惕和敌意,连吃了一个月的嗟来之食,越发觉得林郁慈眉善目,也渐渐发觉这种生活似乎还不错,虽说没啥肉吧,起码不会饿肚子。

即便是一向骄傲的头狼也不得不承认,人类捕猎的效率高出它们太多了,这群两脚兽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松果疑惑道:“为什么一定要带上狼呢?多带几个猎人不就行了吗?”

这也是众人共同的疑惑,持有武器的猎人不比狼厉害?

张天正色说:“狼的鼻子可以辨别出最细微的气味,可以通过气味追踪非常远的目标,这是我们不如狼的地方。我需要它们的帮助。”

花豹坦率道:“我不认为狼值得信任。”

“所以莪还会带上狼孩,狼孩虽然被狼养大,但她到底是人,她不会伤害我和林。”

酋长们不吭声了,对于狼孩,他们同样持保留意见,不过天空祭司相信她,他们看得出来。

兰花说:“你们明天多带几个猎人,我还是不放心。”

人类和狼竞争了几万年,远的不说,阿妈的妈妈和哥哥就是死于恶狼之口,对狼的恐惧和憎恨早已深植基因,不是一朝一夕就改变得了的。

张天点头答应下来。

第二天一早,由张天、林郁、狼孩和六名猎人、一只猿猴、三只猞猁和十一头狼组成的队伍朝山林进发,或许还有一只燕雀,虽然它没有现身,但张天猜它应该就在某处树梢头暗中窥伺。

狼群昨晚就在附近的山林里转过一圈了,到处都留下了自己的体液和气息,对这块无主之地宣誓主权。

小猞猁也已经克服对狼的恐惧,当它们察觉到狼的数量锐减后,胆子就逐渐大起来了。

尽管这群狼仍然占有数量上的优势,但它们迟缓的动作无法给小猞猁造成实质的威胁,龇牙咧嘴看起来很凶猛,却是外厉内荏,试探几次后,小猞猁便不再怕了。

令林郁郁闷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小猞猁的野性也与日俱增,经常白天溜出去,晚上才回来,有时候甚至夜不归宿。

这还没成年呢,成年后只怕更无法无天!

亏她辛辛苦苦调教了一个冬天,还不如张天随手捡的猴子听话呢!

这不,刚一进森林,就又跑得没影了。

“白眼狼!”林郁气得跳脚。

“什么?”狼孩依稀听到了狼这个单词,还以为在叫自己。

张天笑道:“没什么,她在训斥猞猁呢!”

狼孩“哦”一声,又听见林一连骂了好几声“白眼狼”,确定自己没有听错,不禁有些纳闷:明明是训斥猞猁,怎么感觉在骂我们狼?

众人在狼群的带领下朝山上走去。

山中植被以落叶阔叶林为主,这里地势较高,不易受到水患,又未经人类砍伐,树木长得相当粗壮繁茂。

地上积满落叶堆,死去的老树倾倒在地,化作森林的养分,并让出它已经霸占多年的天空。这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机会,一众植物争相破土而出,各显神通,为争夺这一小片天空铆足全力生长。

充满生命力的森林,但给众人的行进增加了不少难度。

狼群昨夜在山林各处标记,虽然没有嗅到人类的气息,但它们嗅到了另一种熟悉的气息:大熊猫!

在人类崛起之前,大熊猫几乎遍布整个华北平原,这群吃货逐竹林而居,只要有竹子的地方,就有野生食铁兽的足迹。

反过来说,狼群嗅到了大熊猫的气息,说明山中分布着竹林。

张天对大熊猫不感兴趣,既无法驯化,吃嘛,又下不去口,那便各自安好吧。

他想找的是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