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唐知谦看着那个敲他车窗的人,不由有点愣神,旋即嘴角不由弯了弯,整个人放松下来。
土丫头!
林清沅此刻身上穿着大花袄,脚上蹬着小红碎花大棉鞋,头上裹着厚实的红围巾,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双黑黝黝的大眼,一副典型刚从山沟沟里走出来的土老帽儿模样。
偏生自己还不觉得,这袄子是她奶做的,暖和,这鞋子也是她奶做的,厚实。还有这围巾,也是她奶织的,喜庆。
就这袄子,二十一世纪的时候还时不时在国外红毯上谋杀菲林,她这可是难得和国际时尚接轨一次。还有这棉鞋上的一朵朵小碎花,充满了田园小清新风情,真真是好看又暖和!
偏生有人不懂得欣赏!
也就小春有眼光,懂得她们农村娃的审美观,其他几个,典型的被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给腐蚀了,光追求美不追求实在了。
这一针一线,织尽了她奶对她浓浓的爱和关心,值得她珍藏一辈子。
其他几人若是知道她的想法,指定得喊冤:我们是嫌弃花袄子吗?好吧,是有点嫌弃,可问题是,你穿花袄子能配条合适的裤子吗?哪怕穿条土一点的裤子也好过配着这军装裤吧?
不伦不类!
打开车门,林清沅一溜烟钻了进去:“唐知谦,我来了。”
语气娇软亲昵,笑眼弯弯,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星河。
唐知谦不由看的有些痴了,他总觉得小丫头这双眼睛似有魔力般,格外迷人。
就像是现在,眼前的小丫头明明都将自己裹成了一个土味儿红粽子,可那双露在外面的眸子却异常勾人,勾心亦勾魄!
“裹成这样是准备去做贼?”唐知谦将人拉到怀里轻轻拥着,在她眼睑上轻轻落下一吻。
林清沅听了没好气白了他一眼,一边亲她还一边吐槽她,真是臭不要脸,将人推开:“哼,我是准备去捉贼。”
她容易嘛她?
抛下小伙伴们偷摸摸跑过来找他,这会儿指不定被她们怎么嘀咕和唾弃呢!
重色轻友这个标签肯定是跑不了的!
可这人居然说她“做贼”,她有这么猥琐吗?
不就是天气有点冷,她把围巾裹头上了?
真想扔只拖鞋过去:对方现在不想和你说话!
“捉贼?”唐知谦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道。
林清沅撇了他一眼,随手将包在脑袋上的围巾取下来搭在脖子上:“对啊,捉贼,捉那个偷了我心的小贼!”
唐知谦轻笑:“那捉到了吗?”语气温柔,声音低沉醉人。
“还没呢,这位首长,你有看见那个小贼吗?”林清沅歪着脑袋瓜子看向他,黑黝黝的大眼睛眨巴眨巴,显得十分可爱。
“看到了。”
“在哪?”
唐知谦斜睨了林清沅一眼,大抵是真的心情很好,所以也乐意配合:“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林清沅忍不住乐出声来,努力压下上扬的嘴角,认真问道:“首长,你说的是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