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坏习惯(2 / 2)

与他的兴奋不同,跟在他们身后的摄像师相互看了一眼,仿佛要说什么不过却没有说话,而是快速在视频中做了一个记号。

如果内行人在此,轻易可以看出这个记号的痕迹:不合格、建议剪切掉的画面。这个不合格不是拍摄质量差,而是内容有争议,大概率不会过审。

毕竟是圈内人,了解总局审核规则,但凡有争议的画面基本上不会通过,提交乐也会被打回来,没有意义。成熟的摄像师早已习惯了某些规则:不要将镜头对准萌物,更不能将摄像头对准狗。

不管是黑狗,白狗,脏狗,疯狗,肉狗,但凡犬类背后都有一群孝子贤孙,招惹一只狗等于招惹一群爱(gou)心(zi)人(gou)士(sun),强行要求你全家陪葬,比国法还要国法。

狗圈中一直流传着一句话:触犯法律不可怕,了不起一个人上路。招惹到爱狗人士,全家都得跟着遭殃。封建残余的连坐制重新在爱心人士手中复活,就问你恐怖不恐怖。

对于此,林晨不得不提自己家小黄抱怨一句:你们这些所谓爱狗人士,为什么你们越爱我们,我们的待遇越差呢。原先大众只是讨厌狗中非主流,现在连我们这些老老实实,会撒娇,会卖萌,宁死也要保护主人的老实狗也被厌恶了。

林晨没有看到摄像师的动作,不过或许是第一次真实狩猎,也许是野生动物的警惕性太强,弓箭出手瞬间,灰色野兔双脚一蹬,瞬间跳离原地。下一刻,打磨过的木箭插在它原先站立的位置。

这种变故让灰色兔子更加惊慌,身形一转快速逃开,眨眼睛消失在众人眼前。

“跑的可真快。”周结摇了摇头,稍显遗憾:“不过阿晨的箭法确实不错,只差一点就射中了。”

林晨摇了摇头:“差的有点多。”

他清洗看到兔子在出手瞬间逃离,几乎没有任何犹豫,这种对危险的感应远远超越普通家养生物。所以野外狩猎最重要的不是准度,而是压制住野生动物的感应,判断出动物做出反应后的位置。

开局不利让林晨明白,狩猎并没有想象中那般简单。

相比较他,周结很快恢复心情:“第一支箭就差点射中,已经很不错了。”顿了顿,他建议道:“或许兔子的感应力比较强,不如找一找野鸡?”

他是老资格艺人,了解圈内状况,更知道观众喜好。徒手抓老鼠是英雄,单脚灭蟑螂是硬汉,有意猎杀兔兔绝对是恶魔,百分百被喷。所以虽然没射中野兔,遗憾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林晨没有想那么多,不过基于野兔太强的危机意识,他同样觉得狩猎野兔不靠谱,倒不如狩猎野鸡。

野鸡活动范围小,动作也不如野兔,即便感应到危机也很难逃离,所以果断转移了目标。

很快,一行人就在森林最外围发现一只觅食的野鸡,拉弓射箭,这一次没有失误,长箭撕裂空气将野鸡牢牢钉在地上,旗开得胜,可惜他们高兴地太早。

还没等他们过去,一只黑手抢先拎起地上的野鸡,顺着黑手向上看,一位身材消瘦,穿着短裤,脑袋上插着一根羽毛的黑叔叔出现在面前。

“不是吧,羽,你还没有改变捡东西的坏习惯吗?”

见到来人,林晨无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