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训练有致,人数又多,又怀着这几个月积攒的愤怒,一通乱打,二十多个费国的贵族私兵被打了个半死,还有两个人脑袋上挨了几石头,显是活不成了。
这场看似偶尔实则必然的摩擦事件,很快传到了旅内。於菟等人看过之后,觉得自己无权判定这件事,又报到师里。
很快,这件事便报到了彭城。
费国的贵族大为不满,认为墨家做的过分了。而墨家则死咬住是对方先越界的说辞,双方互相争执不休。
而那些逃亡过来的、有名无姓的农夫们,擦干了自己的眼泪,埋葬了过去的痛苦,集中在一起后开始讲诉自己在那边的悲苦生活。
这种讲诉在郯城引发了巨大的共鸣和轰动,于是郯城那些已经土改后得到了土地的农户们捐献出了一些财物。
一支五百多人的请愿团,靠着这些捐赠的财物的支持,浩浩荡荡地朝着彭城前进。
他们希望,墨家能够早点解救那些在费国的、和他们有着同样命运的人,哪怕是劝说费君施以仁政也好。
这五百多人衣着残破,一路上却有军队保护,因为这种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按照之前万民制法的条款,不但允许而且需要保证安全,只不过路费自筹。
于是就在彭城“制法”众义会召开的最热烈的时候、泗上、淮北等地的民意代表们齐聚彭城的时候,这五百人“恰好”出现在了彭城,一场场声声控诉和哭泣,顿时引来了彭城的群情激奋。
这些人来到彭城引发轰动的那天,泗上的民众代表们正在讨论“关于废除肉刑”的议题,适在主持这次讨论。
最一开始,习惯的力量是巨大的,而且墨家的理论体系尚未完全成型的时候,泗上也是存在一些肉刑的。
而现在,是该讨论废除的时候了。
这一次制法,不是说叽叽呱呱大家乱哄哄的讨论一番就通过,而是在“符合墨家道义纲领”为指导的前提下,进行讨论。
因此,废除“墨、劓、剕、宫、大辟”等肉刑的讨论,也必须在符合墨家道义指导的基础上进行。
不是说有人说,废除肉刑吧,于是废除。
而是要有人说:为什么要废除肉刑、肉刑的存在是否符合墨家的道义、既然不符合那么就应该废除。
这只是这次制法众义大会的一个缩影,大部分的条款都是以这种方式进行讨论的。
首先在废除肉刑的大方向上,在之前也讨论过“法”的作用,这是最基础的根本。
现在天下除墨家之外的思潮,有几种关于法的看法。
儒家自不谈,而已经开始露出苗头的法家对于法的看法也在泗上之外流传,因此这一次制法众义会还必须讲清楚源流。
讲清楚这一次的“法”,是符合墨家道义的法,要与法家对法的看法做割裂、与儒家的礼法做区分。
这也算是一次内部的思想统一,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做好彻底与旧制度和其余百家决裂的准备。
一个体系,不能是单独的、孤立的,而是在内部统一的,可证的,就像是几何学一样,之所以正确的根源是最开始的几个定理,而不是说像是一本“经书”那样规定出来这个对、那个错、这个可以、那个不行。
讨论法的作用,就不得不在之前先统一“性善性恶”论。
春秋之末、战国之初,天下有闲之士开始讨论辩论“性善”、“性恶”。
因为时代的局限性,也因为适是以“最符合子墨子之义”的弟子自居,加上墨家现在要引导的是一场反贵族的变革,所以适就必须放弃他三观里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看法,而采取墨子的一些看法,以符合时代,同时符合墨家作为“自耕农、手工业者、商人、市民阶层”代言人的身份。
换而言之,墨家的道义,除了有一种“利天下”的圣徒情结之外,本质上还是一场“启蒙”运动,依靠自耕农和市民阶层,依靠资产阶级的人性观来对抗世卿贵族制度,变革天下。
启蒙的基础,是人性的解放。
而想要让人性的解放是对的、合理的,就必须不能是“性本恶”。
否则人性是恶的,解放人性就是让恶解放出来,恶是坏的,让坏的更多,那就是错的,这就是基本的逻辑。
而人性的解放,恰恰正可以从墨子的人性观发展出来。
墨子的人性观,是“人性如素丝,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
因而历史上后期墨家的那位被同窗经常打小报告要把他开除墨籍的“告子”与孟子辩论时,认为人性“性无善无不善”,又“生之谓性”。
这就已经开始接近那种最符合市民阶层和手工业者、自耕农启蒙的人性观了。
即……整体意义上,人所做的许多,都是出于本性,这本性没有好坏,因为是人,所以便有这种本性。
人的本性,是人活着并且追求的终极目标,所以人求利、人避害、人过性生活、人吃饱饭这一切,都没错,都是人的本性,生来赋予的人性。
人的本性,没有对错,只是天性,所以“存天理、灭人欲”就是错的。因为人的本性就是天理的一部分,道法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性若是抽象存在,那么就像是太阳、月亮、星星一样,是天地的一部分。也就是自然,就是天理,也就是生来被天赋予的。
自然即为天志,我不知道全部的天志是什么,但是天志创造了自然,所以我知道自然符合天志,那么我就能从自然中推出天志。
比如物体下落,不是因为天“想要”物体下落,而是“天志”这个冰冷的事实是物体下落。
因而人性即为天之所赋、存在即为自然之理。
这又和墨家的“集众义而成法、选贤人为天子,使每个人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本性的权力,来获得最有利于每个人生存的制度”的理论相应和。
因为人的本性无善无恶,生之谓性,那么人趋利避害就是天生的本性,这不能说是错的。
但是,人趋利避害的本性,在上古之时必然会引发混乱。每个人都有“权力”发扬自己的本性,这不是错,这是天帝赋予人的权利,要不然人的本性为什么是这样呢?
但每个人都发扬自己的本性,天下就混乱,于是就需要每个人出让一部分本性的天赋之权,从而形成一个公共的意志,而政府作为履行这个公共意志的媒介而存在,于是“选天子、定天下”就这样产生了。
所以,看似简单的制法,墨家既不能承认“性本善”,也不能承认“性本恶”,否则墨家关于法律和政府存在的理由就会被打破。
既要创造一个理性的诸夏,那就必须要从根源体系上解决,要符合理,而不是礼。
正是因为“生谓之性”,所以“天赋人权”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