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会的,那坨……它没那么好的,形状不规则,颜色还发黑,气味很难闻。一定不会的,一定是我想多了!大王假装没看到那土狗脸上的绝望与悲情,在心里呐喊着……
大王一边走,一边委婉的对那土狗说:“其实,我觉得巧克力的味道更好。”
我:……
雾草!
大王您吃过翔?没吃过你瞎比较什么?你怎么知道翔的味道没有巧克力更好!
等等,这不是重点啊!
重点是我特么成了一只狗,大王认不出我,我孤独的流浪在这个城市的街道,孤独的翻着垃圾,孤独的睡着桥洞……
“咦,这不我们家二狗子吗?”正当我忧桑的时候,一个穿着人字拖,白色T恤,带着眼镜的男子走了过来。
握了个大草!
这大兄弟怎么径直朝我走了过来?
大兄弟我认识你吗?你别过来,别过来!
我撒丫子就逃,不料,这大兄弟手疾眼快,抓住了我的狗绳子……
对了,怪不得我变成狗之后总感觉自己脖子上有什么东西,原来是狗绳子啊……
原来我是一只家狗,不是流浪狗。
摔!
难道我的名字就是二狗子!
特么这是人的名字吗?不,这是狗的名字吗?
这名字为毛这么难听啊啊!
大兄弟扯着我的狗绳子,把我拖回家……
我是真的被拖回‘家’的,我的前爪还在地上留下长长的五道爪子印子呢!
大兄弟吐槽道:“没想到二狗子这次离家出走,力气倒是大了不少……”
去你妹的!
劳资才不叫二狗子!
把我拖回家,大兄弟给我的狗盆里放了很多狗粮。
我满腔怒火化为一声,“汪……”
还别说,这狗粮味道似乎还不错……
吃完狗粮之后,我站在大兄弟家的落地玻璃窗前顾影自怜……
哎,人家重生都是变成某个帅哥,或者某个美女,重生之后就一路开挂,报仇报的不要太爽。我重生之后居然是一只狗!
还是一只土狗!
中华田园犬啊!
不是血统名贵的狗,居然不是血统名贵的狗,就算不是血统名贵的狗,至少也应该是比较稀奇的狗,比如二哈,比如藏獒,比如牧羊犬……
大兄弟对着电脑敲啊敲,与人语音。
在语音中,我听明白了,这大兄弟名字叫做陈慕,名字其实很好听,仔细一看,陈慕长得也不错,白白净净,五官端正,越瞅越顺眼,就是穿的随意,腿毛太长,还喜欢穿露出小腿的大马裤。
陈慕今年大概二十七八岁,职业作家。额,网络作家。
陈慕和我以前认识的网络作家燕麦当劳大叔一样,都是那种扑街仔,本本扑街,本本口碑很差,但他们却能神奇的坚持坚持坚持……
神奇的坚持坚持坚持,然后,再次神奇的扑街扑街扑街……
陈慕的家用三个字形容,脏乱差。
不过稍微让我欣慰一点的是陈慕对二狗子不错,狗粮、清水,准时铲屎。
就这么生活下去似乎也不错,有吃有喝,没有啥大烦恼。
摔!
我才不要过这种没尊严的生活呢!
我才不会安心当一只狗呢!
我要出逃,我要去找慕容先生,我要变回人!
夜深了。
陈慕也睡了,我也要越狱了。
即使越狱,我也要保持最后的一份优雅,愣是没咬着那半袋口粮越狱。
夏季,圆月当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