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客官,这是您点的金大腿(1 / 2)

天色渐暗,虽然德斯蒙德并没有执行严格的宵禁措施,但鉴于这个年代人们的生活习惯,客店里的顾客也开始慢慢的该回家的回家,该休息的休息。

骑士与他的侍从—那个年轻人,自然是得到了客店老板最好的招待,当然,这种客店也不可能有什么豪华的房间,最好的地方也不过是二层阁楼的一间大房,里面并排摆着两张木床,上面盖着亚麻布的被子。

不过,破是破了些,却没有一般客店里面那种令人作呕的气味,没有到处乱拉的粪便,也没有到处乱跑的老鼠,整体看来简单而干净,至少让人感到舒适,可以看出客店老板的用心。

和殷勤的客店老板道谢之后—这位客店老板又端来了一大盆热水—这可是不多见的。年轻人关上了木门,于是整个房间的气氛都一下子转变了。

年轻人还是那个年轻人,骑士还是那个骑士,但是他们之间的尊卑关系变了。

在之前,大部分人都认为年轻人是骑士的侍从,也就是那种打就跟在骑士身边,每天每天的训练,养马,还要伺候骑士吃喝的存在。

事实上一个骑士的训练极其艰难,从侍从变成正规的有采邑的骑士至少要二十年时间。而骑士的装备也不便宜,以8世纪的法兰克为例,一名骑士的装备大体价格是战马1索里达,铠甲1索里达,头盔6索里达,剑,剑鞘,长矛,盾牌和护腿的总价格大约为15索里达。而当时一头健壮的公牛价格在索里达左右,也就是,一名骑士的装备超过了头公牛的价格。而实际上,一名骑士侍从—除非是贵族家没有继承权的儿子,否则很难买得起一身盔甲,这也就代表着侍从还要等到骑士过世才能得到一身盔甲。

但是现在,这个原本被认为是侍从的年轻人身上自认而然的冒出了一股贵族气质—什么叫贵族气质呢?我个人认为就是一种见过世面的人的气质。身为一个贵族,他们比底下的农民更有知识,见识过更多的东西,因此能够更明白的规划将来,而不是和农民一样浑浑噩噩—这就和中国古代读书人差不多的道理,至于那些传中的王八之气,我个人是没有遇到过,也是肯定不信的。

“爵爷,这已经是领地内最后一个城镇了,之后再往北二十里就是奥蒙德伯爵领了。”

“奥尔科巴骑士,我已经了很多遍了,在外面不要叫我爵爷,我现在是你的侍从,请你记好这一。”

看见年轻人关上门,原本坐在床上的骑士立刻站起来这样道,而年轻人则是貌似很烦恼的回应道。听到年轻人这样,骑士只是很严肃的头,当然,即使这样,年轻人知道下一次骑士还是会犯这个错误,只是他天性使然,谁让他是个严肃的人呢。

——这也是年轻人会在伯爵领诸多骑士中唯独带这位奥尔科巴出来的原因—严肃的人的话才会使人信服,若是再配上一个真实感人的故事,则能使得大部分人打开心扉,更何况这位骑士还是忠心耿耿,这就已经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了。

不可多得,就是因为不可多得才想要更多啊。

年轻人默默的叹了口气,他的原名已经没法再提了,只知道现在叫做唐恩切特?麦克卡法耶,其中唐恩切特是名,麦克卡法耶是姓。而自从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年了,三年来的风风雨雨已经足够一个懦夫变得坚强,也足以使一个孩子成长起来。但在当时,年轻人在了解这个时代时是差疯掉的。

黑暗千年啊!

整个中世纪,整个欧洲,处处都处在烽火的威胁之下:蛮族入侵,诺曼征服,十字军东征,上帝之鞭阿提拉,以及那位最著名的大汗,铁木真所带来的席卷一切的。

此外还有教权与皇权的百年纠缠,持续了三百年的狩猎魔女,英格兰与法兰西的百年战争,玫瑰战争,神罗与法国的三十年战争,以及最致命的,杀死了欧洲0%人口,人人闻之色变的黑死病!

上帝啊!耶稣啊!如来佛祖玉皇大帝观音菩萨安拉阿克胡巴哪个都好快来救救我吧!

不过很显然的,不管是哪位大神,对于这样的伪信徒都不会喜欢的,更不用帮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