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就提点他说:“你好好跟着叶修和云清,保护好他们,以后有你的好处,要是敢有二心……”威胁之意尽在不言中。
于英忠既然是在江湖上混的,自然听过王怜花的威名,知道这位是个难缠的主儿,别看现在看起来和气又好说话,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对待敌人称得上心狠手辣,一般人都不会想跟他为敌,别说于英忠本来就没有二心,就算是有,被他这么一说,也被吓得老实了。
叶修得了两笔外财,他自己只留下一小部分,预备着单独出门时使用,其他的都上交云清了,云清看着那些品质不等的珠宝首饰绫罗绸缎叹气,这东西她喜欢的没多少,干脆托王怜花变卖了,换成真金白银,再去买那些合她心意的精品。
在家修整几天后,大家再次出发,这次要前往草原一游,十一个人坐了三辆马车,都是特制的豪华车驾,空间又大又舒适,里面不仅能坐还能躺着,路上如果错过宿头,可以直接睡在马车上。
沈浪一家三口坐一辆车,兴叔给他们赶车,云清、叶修和曲云容一辆车,于英忠赶车,王怜花、熊猫儿和凌云三人一辆车,走之前王怜花看看兴叔,又看看于英忠,略有些不满的自语道:“早知道我也调一个管事过来,起码不用自己赶车……”
凌云沉默的看他一眼,自觉做到驾车的位置,用行动表明自己可以干这活儿,王怜花楞了一下,熊猫儿又笑起来,坐到凌云旁边揽着他的肩说:“小兄弟别听王怜花胡说,他以前出门连马车都没得坐,能骑马都算好的,最常用的是他那双腿。你进去歇着,我跟王怜花换班就可以了,他没那么娇气。”
“我也想做点事。”凌云闷闷的说。
自从被沈浪捡回来,凌云就觉得自己对这个家没有贡献,衣食住行都靠师兄养着,还要教他读书习武,他理智上知道这是正常的,感情上却总有些不确定,会担忧自己是不是太过没用,所以平时用功学习不敢懈怠,出了门就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这样他才会安心些。
熊猫儿大大咧咧的,哪里知道凌云的这番心思,但也正因为他粗枝大叶,没那么细腻的心思,也就不会去想让一个十岁孩子赶车是不是正常,既然凌云坚持,他就不去阻拦,和王怜花三个轮流驾车,一路上倒也颇为惬意。
初夏的草原美的像一幅画,众人刚刚见到这幅美景时,都有些走不动路,每天在广袤的天地间飞奔游玩,一天走不了五十里路,祸害了不知道多少漂亮的野花,路上也遇到不少牧民,不过大多语言不通,也没什么交流,遇到和善的,大家互相笑笑,遇到那比较排外的,看到他们就横眉冷对。
可能是因为他们随身携带刀剑的缘故,一路上都没有遇到过找茬的,太平的有些不可思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