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吴龙:明明是我先来的(2 / 2)

老男人的嘴,骗人的鬼,三两句也就忽悠到手了。

这就好比一个德高望重的大学教授,去忽悠一个刚上大学的大一新生学妹。

吴龙的优势不仅是年龄上、专业上、身份地位上,更在各方面的经验上,属实是碾压级的优势,都有点诈骗的味道了。

只是没想到,半路杀出了林咬金,居然被林诚这个晚辈中的晚辈给截胡了。

“我……那个……刚好在燕京拍戏,路过这里的时候,就顺道想过来看看叔叔阿姨!”

吴龙被林诚的突然出现,打得有点猝不及防,一下子都没找出好词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你赶紧进来吧,快进来,里面坐!”

林诚没有嫉妒,也没有吃醋,而是表现得落落大方,就像这个家的男主人一样,主动邀请他进门。

吴龙手里提着东西,脸上陪着笑脸,心里却很不是滋味,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憋屈感。

明明是我先来的!

认识诗诗也好,认识叔叔阿姨也好,上门拜访也好,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

“龙哥,你怎么来了?”

林诗诗一阵错愕的经验。

如果不是吴龙突然出现的话,她估计都快忘了这个人的存在,虽说好歹也是拍过一部戏的男主角。

“刚好拍戏路过,就过来看看。”

吴龙提着一袋水果,略显尴尬的模样,放在了茶几上。

“原来是小……吴啊,怎么来了也不说一声?坐吧,快坐吧!”

刘蕾就更加尴尬了。

按理说,这个追了自家女儿大半年的男人,叫一声“小吴”是理所当然的。

初次见面的时候,刘蕾还觉得这小伙子不错,长相俊朗,棱角分明,挺像模像样的。只是后来,当她得知了吴龙的真实身份,尤其是得知了吴龙的年龄之后,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反对!

坚决反对!

什么小吴,这都能叫一声老吴了。

毕竟这个“小伙子”的年纪,比自己都要大上两岁,都能当诗诗她爹了。

男方的年纪,就是大上自己女儿十岁,她这个当妈的,勉强都能接受。年纪大,成熟,有能力,有责任嘛,不会像年轻人那么贪玩不负责。

可是!

这年纪未免也太大了吧?

真要是跟他结婚的话,还没等女婿给自己养老呢,自己就得给女婿养老了。

“叔叔阿姨,这回来得着急,没买什么东西,可别见怪啊!”

吴龙放下东西,笑着坐了下来。

在林诚的面前,他硬是表现出了,自己更加熟悉这里的模样。

“龙哥最近是在燕京拍戏啊,是拍都市剧还是古装剧啊?”林诚端着水杯,好奇的问了一句。

“算是……都市剧吧!”

吴龙随口说了一句。

其实,他是在听到门口保安的消息之后,本该立刻赶到燕京,却碍于剧组方面的压力,硬是晚了好几天,把自己的戏份暂时拍完,这才跟导演请了个假,马不停蹄的飞到燕京。

“你们……都认识啊?”

林有成看着两个男人,心里在暗自对比着。

一个太成熟了,一个又太年轻了。

当然,真要是比起来,肯定是林诚更好。两岁的年龄差,完全可以接受,是非常正常的差距。

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二起码得抱个银砖。

再说了,人家都不在意,自己还在意什么?

只是另一个吴龙,实在就是一言难尽了。

年纪跟自己差不多,都能当诗诗的爹了,而且离过一次婚,而自家女儿可是头婚啊,怎么看都是吃亏了。

最让他在意的是,当初吴龙的第一任妻子,也是在和他拍戏的时候认识,谈恋爱,然后就快速结婚了。

而这一次的诗诗同样如此,也是在和诗诗拍戏的时候认识,开始追求,就连过年都赶着时间来拜年送礼。

如果真让诗诗跟他结婚了,那下一次呢?

哪天又跟人拍戏了,难道他又喜欢上别人了,又要和人结婚了?

这种会因戏生情的男演员,实在是太危险了!

他既然能和前妻因戏生情,能和诗诗因戏生情,自然也能和第三个、第四个因戏生情。

“林总是投资方,我拍过林总投资的电视剧,杀青的时候,林总过来探班,就认识我和诗诗了。”

吴龙看似随意的聊着天,却在无意之间,把自己和林诗诗归为同类,而把林诚划到另一边去。

“我是去年诚诚受伤住院的时候,我过去看病探望才认识他的。”林诗诗及时的解释。

一剑斩断了和吴龙的关系。

“原来是……”

诚诚?

这是什么称呼?

还叠词词,恶心心!

有必要这么腻腻歪歪吗?

吴龙的脸色一瞬间就绿了,不用特效都能去拍贪玩蓝月的广告了,“是这样啊!”

“受伤住院?那是怎么回事啊?严不严重啊,有没有后遗症,现在怎么样了?”

听到受伤住院,刘蕾这个准丈母娘,一下子就紧张起来,问东问西的,关心个不停。

“没什么,就是发生了一点小摩擦!”

林诚把去年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林家父母,顺带着把前因后果也说明清楚了。

“原来是这样啊!”刘蕾恍然大悟。

“哎呀,那件事情我看过报纸,我还以为只是和你同名同姓呢,没想到真是你啊!”

“好啊,你干的好啊,替那家可怜人沉冤昭雪,这可是大功德!”

林有成一听这事,激动的满脸通红。

作为一个一有空就去公园溜达,要么就在小区跟人下期聊天的悠闲大爷,他对这种大新闻最是关心了。

当时事情发生的时候,他就没少跟朋友聊天。

只是没想到,那位少年侦探,抓住了十几年逃犯的英雄,居然就坐在自己眼前,刚好就是自己看上的女婿。

这小子,怎么认识越久,优点就越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