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名叫金欢,是李诗曼的高中同学。
当然也是仇天玥的高中同学。
而她身边的男人,正好也是她们的同班同学。
上次同学会,他们没来。
因为金欢和李诗曼以及仇天玥,都是仇人。
准确说,应该是在金欢眼中,单方面的将李诗曼和仇天玥当成了仇人。
为什么?
很简单,就是因为李诗曼和仇天玥比她更漂亮更有气质。
这在他们班并不是什么秘密。
多少年来,只要李诗曼或者仇天玥在场的场合,就绝对看不到金欢,心知肚明的同学们,也不敢主动去叫金欢,因为一旦叫了,很可能会换来一通臭骂。
而除了这一切之外,那便是李诗曼和金欢的个人恩怨了。
这就要从金欢身边的这个男人,石深运说起了。
求学时期,石深运是李诗曼的忠实追求者,高中三年,他追了三年,结果一无所获,别说手都没碰过,就连李诗曼的一个微笑,他都没有见过。
恰巧,金欢又一直喜欢着石深运。
出了社会之后,金欢终于得到了石深运。
可得到之后,金欢就一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是自己如今捧在手心的宝,却是李诗曼无比嫌弃的垃圾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这也让金欢对李诗曼的怨恨,愈发深厚。
于是在今天,故人重逢,看到李诗曼这大袋小袋的狼狈样子,金欢心情大好,好像等了多年终于等到今天,便迫不及待的带着石深运上来冷艳潮语了。
快乐是什么?
快乐就是仇人越难过,我就越快乐!
金欢成功了。
在她的一顿羞辱下,李诗曼已经脸色铁青。
李诗曼咬着牙,怒视着金欢道:“狼狈?我拎我自己买的东西,何来狼狈?难道女人买的东西就一定要男人拿着才叫不狼狈?”
“哟,把狼狈说的这么独立脱俗,恐怕也只有你了!”金欢双手抱胸,冷笑连连:“你要真是只拎着自己的东西,我也就不说了,可这几袋男装怎么回事啊?也是你的?你变性了?”
“你”
“别生气,生气伤肝!”金欢咯咯娇笑:“都是同学,有什么好装的?我也没别的意思,只是单纯惊讶,曾经的女神,今天怎么就沦为一个男人的小跟班了?以前,你可是对所有男人都爱答不理的呢!”
“你管得着么?”李诗曼冷冷的瞪着金欢道。
“管不着,当然管不着”金欢笑了笑,随后看向身旁的石深运道:“看到了吗?你曾经追捧痴爱的女神,如今不过是另一个男人的小母狗,舔舔舔,都不知道你舔的是什么玩意儿!”
石深运眼神躲闪,低声道:“以前年纪小不懂事,别提了!”
说这,石深运就想拉着金欢离开。
金欢却被他这一举动激怒了:“什么别提了?你拉什么拉?怎么?看到你的女神现在混成这样,你心疼了?心疼了你有本事就去帮她啊,继续舔她啊!”
石深运一脸难堪:“欢欢,咱别闹”
“闹?你居然还觉得我在闹?”金欢怒道:“石深运,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刚刚看到这贱人,我看你眼睛都冒光了!呵呵,你还惦记着吧?可惜,她早就上了别人的床,都不知道烂成什么样了!”
“金欢,你”石深运有些生气了,但家庭地位明显低下,此时也是敢怒不敢言。
而被气的脸色铁青的李诗曼,此时也是牙关紧咬,狠狠的瞪了那金欢一眼,几乎忍不住要动手,但最后又好像想到什么,拉着叶流风便准备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