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吟片刻,查尔斯忽然到:“伊莱,你不仅要将这些名单上的就全部送给林轩。另外,从酒窖中多拿五千瓶拉菲送过去。”
“啊?”
伊莱一呆。
查尔斯沉声道:“拉菲在我们这里只能算普通红酒,论真正的价值,五千瓶拉菲还抵不上五十瓶珍藏。但我研究过华夏文化,华夏的民众对拉菲有种特别的眷顾。许多人甚至觉得拉菲就是世界上最好的红酒。所以你将这些拉菲以王室名义送给林轩,然后说它们是给林轩和叶小姐未来在婚宴上的美酒。反正我们没了这么多的珍藏,也不在乎这五千瓶拉菲了。
这么做:第一,可以让林轩对我们好感加深,以后未必没有再邀请他来的机会。第二,若林轩未来婚宴上用的全是我们王室的红酒,这对于我们来说是多大的正面宣传效果?”
“殿下英明!”
伊莱眼睛变亮,满脸敬佩。
……
……
次日一大早。
林轩和叶听雨几人便离开了香波城堡。
路上,叶有雷哇哇叫:“轩哥,好多记者跟着我们。特么的,若是在国内,哪个记者敢这么明目张胆?”
林轩看了一眼身后,果然黑压压一片记者全都跟在他们身后。
毕竟他是国际顶级钢琴大师,今天又在白天展示出了文学上的天赋,堪称华夏第一人。这样的林轩,天生就是新闻热点,所以这些欧美媒体记者怎么可能会抛弃他?
他笑笑:“跟着就跟着吧,让他们拍!”
“哦。”
叶有雷知道没办法,只能悻悻然继续开车。
倒是林轩,在看到这么多顶流媒体记者跟在身后时,一颗心变得热络起来:“要不……趁着这个机会,提前将我扛大旗的计划搞起来?”
他看了一眼身后几乎清一色国际大媒体,心中渐渐变得激动。
旋即。
林轩闭上了眼睛。
怎么扛大旗?
只有一个粗暴的办法:让自己拿出更多的,能够惊艳国际文坛的诗歌、。
他的脑海中渐渐浮现出潜藏在记忆深处已经五六年的模糊记忆,在记忆复刻的作用下,渐渐变得清晰、变得历历在目。
恍惚中。
那是林轩高中的时候。
当时他的同桌是一个特别喜欢文学的女孩,女孩名叫陈梅。
几乎每一天,林轩都能够看到陈梅端着一本本他从未听过的、诗歌集看得津津有味。
直到有一次林轩问陈梅在看什么的时候。
陈梅顺手将手中厚厚一本诗歌集递了过来:“你不知道吗?泰戈尔的《飞鸟集》。”
林轩一脸茫然看着陈梅塞给他的诗歌集,翻了一遍后才发现,这里面似乎全都是一篇篇的诗歌,并且还是中英文双语,他问道:“你这么厉害?还看英文原著?”
陈梅嘻嘻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吧?这些文坛巨匠的名篇,原文看起来更有感觉。若是看翻译体就少了许多意境。要不要看?我借你。”
“好,我看看。”
当时的林轩为了面子,硬是装模作样将整本书翻完了。甚至还意犹未尽说了句嘴贱的话:“确实,英文看起来的确有味道多了。还有其他的名著吗?我也看看。”
于是。
在林轩呆滞的目光中,陈梅从抽屉里拿出了厚厚一摞书:《呼啸山庄》、《飘》、《挪威的森林》……等等。
林轩装作不经意拿了最上面一本书:“嗯,那我看看这本。”
当他打开后才见到了几个字:世界经典短篇。里面收录的上百篇短篇,基本上全都是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这三人的作品。
对于这三人,林轩当然不陌生。
历史书上写着呢:世界三大短篇巨匠。
装逼的林轩只好硬着披头装模作样将它们翻了个遍:“嗯,不错,写的真不错。”
接下来的十多天,爱面子的林轩几乎每一天都在陈梅的热情推荐下,将她喜欢的作品翻了个遍……只可惜,林轩完全不知道看了个啥。
林轩做梦都没想到,当时那一段倔强又心酸的历史,却成为了他如今无比珍贵的记忆。
“《飞鸟集》和三大短篇巨匠的作品,足矣!”
车上。
闭着眼的林轩眼前闪过一页页尘封的记忆,脸上露出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