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偏心(1 / 2)

晓晓练字时,总是很专注,直到听到少年的声音,她才发现室内多了个少年。

他面冠如玉,身上是蓝锻地镶金边长袍,脚踩丝制皂靴,瞧着异常华贵,一双桃花眼也熠熠生辉,眸中既有难以置信,还带着一丝莫名的兴味。

晓晓拿着狼毫笔的纤细手指,不自觉捏紧了些,阳光从窗棂洒了进来,将少女本就如玉的肌肤,衬得更加白皙。

她明眸微动,心中无端有些忐忑。

不明白这少年,为何出口就问她的娘亲,见他的五官与裴修寒有三四分相似,晓晓还以为,他是裴修寒的某个表弟。

晓晓隐约记得,裴修寒有两个舅舅,好像还有三个表弟,她根本没敢往皇上身上猜。

晓晓没有隐瞒,提起娘亲时,声音不自觉低落了下来,“我、我没有娘亲。”

裴景将她的话,自动转化成了,娘亲已去世。他望着小堂妹的目光,瞬间多了丝怜悯,难怪皇叔离京这么久,定然是小堂妹的母亲过世了,他才将人接了回来。

少女五官精致,小脸白嫩嫩的,怎么瞧怎么可爱,裴景身边没有玩伴,更没有小妹妹,每次伴读给他炫耀家里的妹妹多乖巧懂事时,他都遗憾皇叔是个不开窍的大木头。

这会儿见堂妹流露出失落的神情,他不由抓了抓脑袋,觉得自己过于鲁莽了,竟是提起了妹妹的伤心事。

他伸出爪子,自来熟地摸了摸晓晓的脑袋,安慰道:“没事没事,以后哥哥罩你!”

他笑起来很阳光,瞧着很是友好,跟裴哥哥一样好,晓晓不由弯了弯唇,软糯道:“谢谢哥哥。”

裴景被这声哥哥喊得心都酥了,越看觉得小堂妹也太乖太可爱了。他凑过去看了看她的字,眨了眨眼,“你在临摹皇叔的字?”

晓晓乖乖点头,笑容有些腼腆,“我才刚练一段时间,写得有些丑。”

他九岁大时,也一□□爬字,自然没资格嫌弃晓晓,也就这两三年,裴修寒狠抓了他一段时间,他的字才能看。

他端起了兄长的架子,指点道:“皇叔的字很是龙飞凤舞,对你来说,估计有些难,你才刚入门,来来来,哥哥给你写一页,你以后照哥哥的练。”

他说着提起了狼毫笔,他向来是个行动派,说写就写,一口气就写了一页。

他的字其实与裴修寒的也有些像,只不过略显稚嫩,也不像裴修寒时常写连笔字,对晓晓来说,确实更容易模仿。

晓晓瞧见他的字后,眼睛都亮了几分,由衷夸道:“你的字真好看。”

裴景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被人这么真诚的夸奖,不由有些飘。

他年少贪玩,太傅总嫌他功课跟不上,小太监也都是裴修寒的人,整日催他上进,伴读又是个书呆子,读书习字都比他强,他首次这么有成就感,高兴之余,又给晓晓写了几页。

晓晓过来研墨时,裴景一眼就瞥见了晓晓掌心的薄茧,脑海中顿时脑补了一出,皇婶去世后,小堂妹可怜巴巴受亲戚欺压,不得不干活的场景,他将晓晓赶到了一旁,“一边呆着。”

小太监欣慰极了,觉得他家小主子总算懂事了,晓得上进了,他正感动着,就瞧见裴景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不爽道:“傻愣着作甚,还不赶紧过来研墨?”

小李子讪讪摸了摸鼻子,赶忙过来了。

此时,裴修寒则在军营,章老还有二十多日,就能抵达京城,他打算年后便离京,趁这两个月尚在京城,他想狠抓一下士兵的操练,不然他走后,也放心不下京城的防守。

裴修寒十几岁就上过战场,曾不止一次地带兵打退过大晋,在大晋,他甚至有个修罗将军的封号。文官嫌他戾气太重,一直怕他谋权篡位,武将却都很崇拜他,士兵们对他也异常仰慕。

为了练兵,裴修寒穿上了盔甲,银白色的盔甲在阳光下泛着冷凝的光,他身材高大,气势摄人,身着盔甲时,犹如天神下凡,士兵们瞧见他的身影后,眼中满是热切的光。

练兵无疑是枯燥的,他又一向要求甚严,三个时辰下来,士兵们快要累瘫了,只觉得身体都被掏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