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其实戳到了金林的痛处。他一个七品侍卫,在宫中行走,虽算不得是品级最低的,但也是比不上那些禁卫军,别看出了宫都是人五人六横着走的,平日里在宫中守卫,那都是得低着头走路见人就行礼的。
金林抖开了嗓子刚要骂街,谁知董朗却在他胳膊的伤口处以捏,疼得他“嗷”一嗓子,梗在喉咙的话又咽了回去。
董朗的声音清冷起来:“别动。小爷要给你清理伤口了。你记住了,小爷的招牌不能砸,虽然你是块烂泥,可小爷也得给你治好了。”
作为一个大夫,董朗也有自己的职业操守,只要是自己经手的病患,那一定是要竭尽全力救治的,就算他是敌人,但在是敌人之前,他首先是个病患。
金林身上的伤口大大小小,都不致命,但瞧着就够疼的。董朗从药箱里拿了个软木塞,不太温柔地塞到了金林的嘴里,冷笑道:“是老爷们儿的就忍住了,别吭气儿啊。”
金林就是个宫廷侍卫,一无江湖人的血性,二无战士视死如归的精神,哪里就真能扛得住疼痛了?但好歹他也是个男人,董朗如此说,他只能紧咬木塞,心里告诉自己,一会儿疼的时候,千万不要出声,让这个毛头小子笑话。
说来也奇怪,他嫌弃这个毛头小子,觉得他没什么医术,却没有拒绝他给他治伤。
可见,他内心里还是觉得这个桀骜的毛头小子是有本事的,只是他自己不愿意承认罢了。
董朗先拿纱布蘸了烈酒,开始给金林清洗伤口。虽然动作显得很粗暴,但该细致的时候,却是极细致的,连一点点伤口上沾染的灰尘都不放过。
他手法很熟练,尤其在跟云不闲切磋了这么久的医术之后,对于外伤的处理就更是得心应手了。十余处的伤口,很快就清理完,接着便是缝合。
最近他和云不闲已经研究出了比较好一点的缝合线和缝合用的弯针,虽然还没有研究出曲小白说的那种蛋白线,但他相信,只要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会做出那种线来的。
缝合的时候,他把金林身边的侍卫都遣了出去。侍卫们起初不肯,董朗便嗤笑道:“你们所有人的命现在都掌握在我们的手心儿里,你们还怕什么?”
有道理。
几名侍卫就都退了出去。
伤口虽然可怖,但的确不是什么致命大伤,董朗缝合得丝毫不费劲,不过两刻钟的时间,便缝合完了所有的伤口。
金林起初疼得额头直冒冷汗,后来就干脆疼晕了过去。董朗用纱布把伤口都包扎好,轻蔑地忿了一句:“什么玩意儿,一个大男人竟然疼晕了过去!”
拾掇了他的器械,董朗走出屋子,吩咐侍卫道:“回头我会让人送药来,你们进去把那些带血的被褥和棉球什么的都打扫干净,给他换一套新的被褥,注意,这几天不要让他剧烈活动,免得撕裂了伤口。我倒是不怕再来一回,就是他,得再受一场罪了。”
侍卫唯唯诺诺地答应了,董朗背着药箱,骑马回府,从来到回,也不过用了半个时辰,刚好能赶上酒桌扫尾。
工棚外,杨凌让人送来了数个大砂锅,砂锅里自然装的是炖得酥烂的各种肉类,还有数坛子好酒。
砂锅和酒都抬到了工棚里,守卫们掀开了砂锅盖子,一阵肉香立即弥漫整个工棚,守卫们拿大海碗盛了酒肉,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在这倒一锅热水就能立刻结冰的大冬天里,别提有多过瘾多滋润了。
宫廷侍卫们打从住进了工棚里,虽然每顿也有热饭菜吃,但都是萝卜炖白菜,白菜炖萝卜,难得见几块肉腥,酒就更不用说了。眼睁睁看着“士兵”们吃喝得热火朝天,闻着那醉人的肉香和酒香,一个个的侍卫都伸长了脖子,有的连哈喇子都流了下来。
有几个大胆些的,就凑了过来,不要脸地问道:“那个,兄弟们,大家都是大凉朝的兵,也算是有同袍之谊了,能不能,给我们也吃块肉,喝口酒?”
守卫里今天当值的头领也是个影卫,说话比徐飞还要阴损些,立即道:“哟,说谁呢?谁跟你们同袍?我们上战场拼命的时候,怎么没听见你们说同袍呢?我们戍边军和狄夷兵抗衡了数月,死伤无数,你们在京都吃香的喝辣的睡软玉温香的时候,怎么不说是同袍呢?哦,有酒有肉的时候就是同袍了?你当我们都是傻子吗?”
“滚滚滚!”
侍卫们昨夜就被下了刀剑,此时都是赤手空拳,面对那些配着大刀长剑的守卫兵,都不敢造次,一问不得的情况之下,只好都退了回去。
馋么?真馋。
怎么办?忍着。
谁让他们不是戍边军?谁让京中手握兵权的那些大人,在戍边军最危难的时候未出一兵一卒?
在来南平之前,他们对此没有任何想法,他们想的就是哪个楼里又来了漂亮妞儿,哪个赌坊的玩意儿比较新,但来了之后,大多数人才醒悟,戍边军是在怎样恶劣的环境里守卫边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