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让卢修斯尝尝钻心咒(1 / 2)

f很明显,伏地魔并没有在博金博克商店中,找到自己的魂器。

他甚至各种拷问和摄魂取念,来搜寻可怜的博克先生的记忆,但依然一无所获。

这个时候,伏地魔已经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不对了——自己是不是被骗了?

就以这个垃圾的水平,真的能够拿到自己重重防护的魂器吗?

难道我被耍了?

我的魂器,我的魂器!

虽然被耍了,但伏地魔依然没有放过很是无辜的博克先生。

毕竟伏地魔从来不会承认自己冤枉了别人,冤枉就冤枉了,黑魔王冤枉你,能算冤枉吗?那是在考验你呢!

然而,博克先生的一句求饶,给自己惹下了杀身之祸“黑魔王大人,不要、不要杀我!当初我父亲还帮助过你呢!”

这句话让伏地魔的脸色变得阴沉了,哦,那张脸确实不太好看出表情。

况且伏地魔的脸色之前就已经很阴沉了。但现在这句话让他更阴沉了。

这话无疑是提醒了伏地魔当初最窘迫的时光——正是刚毕业的那段时间。

如果说,在孤儿院的时光,是伏地魔最不愿想起的日子,那在霍格沃茨上学的时候,就是他最惬意、最舒服的时光。

那时候,他仗着自己长得好,天赋高,几乎团结了那一代好几个年级的斯莱特林!

甚至在学校期间就组建了食死徒的前身组织,当时就连大他几个年级的斯莱特林都被他的魔法和手腕给折服了。

当之无愧的斯莱特林小王子。

要知道,那些斯莱特林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纯血家族的后裔,却只能恭恭敬敬的对伏地魔低下高傲的头颅。

那时候伏地魔是多么的快活,多么的开心!

到了五年级他打开了密室,他更确定自己是斯莱特林后裔,那种骄傲,没法说了!

不过,放出蛇怪意外地害死了桃金娘,也让他不太舒服了。

本来邓布利多就因为在孤儿院的第一印象,对汤姆很是看不上。这下子更是怀疑上了,一直在盯他。

虽然之后密室就不敢再打开了,但汤姆学长还是甜言蜜语的从海莲娜女士那里套出了拉文克劳冠冕的下落。

本来他以为,自己作为伟大的斯莱特林后裔,势必是带着某种天命来到这个世间,是必要接受所有人的崇拜的。

直到他找到了自己的真正身世——一个使用迷情剂、基本算是迷间而诞生的混血。

这可真是击穿他的心理防线了。

他杀了姥爷舅舅,杀了亲生父亲一家,也彻底的走上了黑魔法的道路。

然后,很快他就毕业了。

更大的心灵痛苦也降临了——来自于现实社会的毒打。

在学校里,他是最优秀的学生,是所有斯莱特林的领袖,走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

结果一毕业,手底下的马仔们要么继承家业,要么托关系进入魔法部,或者到其他前途光明的岗位……

而斯莱特林小王子呢?

他找了一圈工作,最后在博金博克商店当了个店员。

如果一个人从偏远小镇孤儿一路考出来,披荆斩棘的闯进最高学府,拿到最好成绩,成为所有人都称赞崇拜的对象,结果毕业之后人家管你叫做题家,让你脱了长衫去送外卖,你是个什么心情?

伏地魔的那种痛苦要更强百倍,毕竟他本就已经足够黑暗和扭曲了。

那些曾经的手下和随从,现在都有光明的未来,还能跟一个二手商店店员来往吗?

这也是为什么第一代食死徒,基本上都没有跟伏地魔的原因。

当初他最落魄的时候,被他们看光了。

导致了那种敬畏和恐惧下,总是有那么一丝的瞧不起埋在心底。

这也是为什么到了第二代,也就是卢修斯这一代的食死徒的时候,伏地魔给他们打上了黑魔标记,这样他们就跑不了了!

因为身份错配产生了无比的精神内耗之后,伏地魔又是偷了挂坠盒,又是杀了赫奇帕奇的后裔夺了金杯,然后在全世界游历十年,最终修成了没鼻子的终极形态。

名字也改了,容貌也换了,一切让他感到耻辱的东西都不在了——重新开始,做黑魔王~

可现在,魂器丢了一个,这个不长眼的二手杂货店老板,还敢提当年的事情?

当年自己当店员,没少受到他爹的呵斥和白眼。只不过自己下意识的选择了忘记。

可现在,你还敢提起?

你竟然还敢提起!

于是,博克先生就死了。

伏地魔杀死了博克店主之后,狠狠的撸了一把光头,本来不应该出汗的脑门上一片冰凉的汗水。

哪去了?我的魂器究竟哪去了呢?是谁?是谁在搞鬼?!

然而,他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我的其他魂器,还好吗?

伏地魔有五个魂器——他不知道纳威也是魂器。

本来按照他的意思,他应该弄七个魂器。7这个数字是有魔力滴~

但是在被莱恩复活之后,他就察觉到了魂器这条道路的缺陷非常巨大。

在过去,魂器确实没问题。但是在接触到了异界的亡灵魔法之后,他就发现他么的亡灵魔法之中,有很多针对自己这种灵魂不全的手段。

原来魂器能保命,现在魂器成了弱点了。

所以,他就没有继续分出第六个魂器,也就是纳吉尼。

实际上,因为莱恩和小巴蒂提前把他从阿尔巴尼亚的森林中给找出来复活了,所以他根本就没有遇到那条可怜女人化为的魔蛇。

伏地魔不光不想继续分出魂器了,反而想要收回自己的魂器,想要把灵魂弥补上。

结果,刚找回一枚戒指,就发现挂坠盒没了!

那其他的魂器还在原地吗?还安全吗?

“不行,我必须马上去找卢修斯!”

本来伏地魔现在应该到英法边界的海上,去接应那些从阿兹卡班逃出来的死忠粉的。

但是对他来说魂器才是至关重要的,其他的都是消耗品。

所以,他就去了马尔福庄园。

昨晚后半夜,卢修斯忽然被小臂烙铁灼烧一样的疼痛给疼醒,然后就看到了那个这辈子都不想看到的东西——他的黑魔标记正在活跃的扭动。

黑魔王回来了,他就在不远!

其实,在去年夏天魁世杯黑魔标记出现的时候,卢修斯就有了一些不好的预感了。

可这种事情,躲是躲不开的。

别说他守家在地、拖家带口、有妻有儿的,就连那个假死脱身当了十几年流浪汉的食死徒,不也因为黑魔标记被伏地魔找到,又给利用起来了吗?

卢修斯连忙打起精神准备起来,自己只有不到一分钟的时候,拖时间长了就会引来怀疑和惩罚。

他简单回忆了一下和泰德之间的信息交流,然后开始封印自己的记忆。

这种手法也是从泰德那里学的。

伏地魔是摄魂取念大师,在他面前你有任何的心虚迟疑,都会被他看出破绽。

除了同样是摄魂取念和大脑封闭术大师的斯内普,任何人也别想在伏地魔面前说谎或隐瞒。

但是,泰德作为心灵术士,可以把一段记忆掩埋起来,这样就不会有破绽了。

因为你在重新发掘这段记忆之前,你都是在说真话。

就算是伏地魔直接搜索记忆,也发现不了破绽的。

卢修斯一个幻影移形出现在了庄园外不远的小山坡上,在这里能够俯瞰他的家。

而他的主人,一身黑袍、脸上没毛,连鞋都没穿的伏地魔,扭过头来。

没有眉毛,没有鼻子,瞳孔的颜色是一种苍白的颜色,两只耳朵也显得有些尖,捏着魔杖的手上长着非常长的黑色弯曲指甲,简直跟爪子一样。

月光下伏地魔的皮肤一片惨白……

“尊敬的主人,您终于回来了。这实在是太好了!”卢修斯穿着睡袍,同样也没有穿鞋,就跟刚被叫醒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