撸瑟背靠着一块块巨石搭切的门垛坐着,双眼无神的看着前方,不远处与撸瑟玩一二三不许动的兔子,已经许久没动了,哪怕撸瑟耗尽了技能树上的精神力。
微风吹过城堡,吹动了兔毛也吹动了撸瑟的长发,画面略显宁静。
撸瑟的心情很不好,昨晚的月圆之夜他们没来,自己是不是被遗弃了?
自己还真是没有安感呢。
人是群居性动物,这句话不知道准不准确,但撸瑟感觉自己在如此安静祥和、舒适的无人之地待久了,绝对会得个脑血栓什么的死掉的。
感兴趣的魔法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早已不能填补自己内心的空虚,这就像前世自己以为有了一部智能手机就拥有了部,直到突然有一天才发现自己的人生没有任何意义。
“给自己定一个目标吧,一年,一年的时间如果他们没有回来,我就去人类的镇子。”
没有期盼的繁星陨落之地就像一个牢笼,没有了坚持,这里并不是一个好的生存环境。
读到好的文章三日不知肉味,但也只是三日,除非有另外一本可以让自己感兴趣的书。
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并不是为了给离开找一个借口,而是没有这个目标,他恐怕连半年都坚持不下去。
“没有交代,没有魔法通讯工具,老师走的太突然了。”撸瑟站起身来,一把抓住那兔子的耳朵,这个时候那邪恶的兔子才发现自己可以动了,但可惜晚了。
又是一顿烤兔肉,撸瑟将剥下的兔皮扔到城堡的城墙上风干,他看着脚下那双草鞋,既然要离开,起码也要置办一身行头,毕竟自己没长野人那种光着脚就能走路的脚底板。
用女巫留下的坩埚熬胶,给兔皮退毛,五里外的臭水沟中捞出来鱼骨做针,采集的藤麻做线,经过半个月的努力,撸瑟为自己做了一件兔皮大衣和一双兔皮靴子。
“好在去镇子里我可以凭手艺当猎人为生,而不是要当裁缝。”
当撸瑟满意的看着自己这件乞丐大衣,并打算为自己做一顶兔绒帽的时候,精神力敏感的撸瑟察觉到了外面有人靠近。
“在树林里。”撸瑟扔掉手中的活计,低头伏在城墙上,小心的向树林处看去,不大一会儿就见一个人跌跌撞撞的从树林里跑了出来,那是野人。
撸瑟直起身来,跑到城堡下的野人也发现了他,于是乎站在城堡下啦啦啦的边喊边比划。
“野人。”撸瑟朝下面的野人喊道,“你上来说,太远了我看不到。”
野人闻言连忙摆手,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城堡。
“这里只有我一个。”撸瑟说道,“我以正式会员的身份允许你踏入城堡,上来。”
野人显得很着急,没有二次确认就跑进来了,然后踩着巨石浅浅的缝隙就攀爬了上来,如同蜘蛛侠一般。
“啊啊啊!”野人上来后又连续的比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