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大事小事天下事(2 / 2)

罗网密探遍布天下,包括各地军营之内也有。

而这一封密信,来自苍梧郡。

苍梧郡驻守营守将公子荣禄在接到太尉府两次查询项氏一族踪迹的军令后,公子荣禄下令苍梧营倾巢出动探查项氏一族踪迹。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各地驻守营主要的职责是驻守一方,镇压叛乱。

即便是他再三督促太尉府下令南部诸郡查明项氏一族的踪迹,可那也只是斥候探马寻踪,而非本部人马出动找人。

“这个时候出动,这位三伯这是要做什么,难道真的是忧心我大秦安危,要为陛下解忧?”

嬴城头疼的摆了摆手,道:“此事我已知晓,罗网现在只有两件事,查明反秦人士的动向,查明陇西之事。”

“下去吧。”

“微臣明白!”章邯说着,躬身离开了大律府。

刚出门,就见到李斯和冯去疾,打着瞌睡的站在门口,打了个照面,便进入了大律府内。

“公子荣禄?”李斯瞅着嬴城递过来的罗网密报,眉头紧皱的道:“这公子荣禄想要干什么,苍梧就算是没有大乱,但其这样做,岂不是要乱了苍梧?”

冯去疾虽然皱眉,却还是道:“许是公子荣禄想要为陛下分忧吧,找到项氏一族的下落,也是大功一件。”

“不过,却是不能容忍公子荣禄如此肆无忌惮的在苍梧行事,应当立刻加以训斥,令武关道巡路使训责这鲁莽的行为。”

“便按冯公所言办吧。”嬴城点了点头。

见此,李斯也没有过多纠缠,而是道:“老臣这里倒是有一件事颇为犯难,还请监国示下。”

说着,李斯直接从袖口掏出来一份奏折。

嬴城点了点头,接过奏折看了起来,而李斯则是在旁侧解释道:

“少府为了营造官员府邸,成立了一个建设商行。”

“建设商行招募工匠,这本是无可厚非之事,但冯世杰却下令各县,组织劳力加入建设商行。”

“这有点不合规矩,变着法的徭役,这倒也罢了,只要签订雇佣契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过去了。”

“但是,朝廷营造之事一向是征发徭役,没有薪资酬劳一说,一时之间,这样的观念,在官员之中很难改变。”

“也不知是谁的主意,这建设商行,竟然以府邸建设完成为准给工匠发酬劳。”

“此前雇佣契约闹的风风火火,关中之内各商行并没有掀起风浪,均遵从朝廷政令,可是吧,大多数百姓大字不识,根本就不知道认识甚至不了解契约内容便签字画押。”

“而这建设商行,便不以月薪资酬劳确定契约,而是以完工查验验收合格之后,发放契约。”

“这不,此前不少百姓已经与诸多勋贵商行们签订雇佣雇佣契约,那些商行哪里敢顶风作桉,极少有违抗,如数付约。”

“这一些百姓拿到工钱,且数目不小,盼头可期,左右这炫耀一番,那些和建设商行签订雇佣契约的百姓,便心生不满。”

“这官员府邸建造,规模庞大,少则半年多则数年的,有几个工匠便将建设商行告到了县尉。”

“县尉其实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受制于郡守,冯世杰授意将此事压了下去,并保证,只要完工一定如数支付酬劳,绝不拖欠。”

“可毕竟,建设商行新立,诚信不足,但因为有少府和郡守的支持,规模在极短的时间内规模变得极其庞大。”

“各县均有此类问题的发生,且不少急需工钱的百姓,揪着按月发放酬劳不罢休,便将此事闹到了郡尉。”

“这,毕竟郡尉不受制于郡守,反复衡量也拿捏不定,便整理各县卷宗,送到了廷尉司。”

“老臣也拿捏不定,按雇佣契约来说,并没有严格规定必须按月雇佣工人,按雇佣契约约定支付酬劳。”

“也就是说,建设商行签订契约的方式,并没有问题,只要按照约定,完工之后支付酬劳。”

“但是吧,老臣琢磨了那雇佣契约,觉得有点不妥,其中尤为重要的一项,便是验收。”

“这验收之事,全凭少府查收官员一句话,倘若这只要验收不过,那么工匠便无法完工。”

“尤其是,以目前建设商行的工匠数量,甚至日益壮大,这积累的酬劳,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但凡稍有差池,恐酿成大祸。”

李斯解释完,嬴城也反复看了几遍奏折,忍不住的感慨道:“呵,果然,我大秦的官员,可真是人才济济啊!”

李斯也听出来了嬴城的嘲讽之意,也是笑道:“单论此法而言,能想出如此主意的人,的确不失为人才!”

“但就是思虑不周,着眼于眼前之事,全然不顾他日之事,这样一个新立的商行,其中各部均未设立,若是胡氏督办,老臣反倒是放心许多,可这建设商行,人心难测,又属于朝廷监察之外,很难做到没有贪墨的情况。”

“到那时,可就不是几万钱的事情,那是千万钱之事,数以万计的工匠。”

“只不过,官员府邸和学府的建设,想要速成,也只有少府拥有这般的组织能力。”

“而律法并没有明确雇佣契约酬劳必须按月支付,这就是其中要权衡之处。”

嬴城摇了摇头,叹道:“既然律法未定,便允其存在,既然雇佣契约签订没有问题,便将上诉者驳回吧。”

“其中律法补充,等下次修订律法之时候,以作补充,再行勒令其更改。”

“这其中情形,当初修订律法之时,也有预料,只不过,此法虽然有利于民,却又不利于发展,一些建设时间长,量大,需要的钱财也是庞大,而此次立法又将工匠薪酬进行了提升,加重了投入成本。”

“因此,这才没有限制以月支付,但对雇佣契约进行了补充,若是工匠非故意违约,雇佣方自当如数支付酬劳,并不构成违约。”

“若是工匠急需用钱,解约另寻他处便是。”

“廷尉司真正需要关心的是,未按月支付酬劳的雇佣方,凡有所告,严肃处理,如此,一月与数月,便无区别。”

嬴城摇头,并不赞成廷尉司以同情的心理,迫使商行修改雇佣契约,这有违律法的公正。

而且他认为,拖欠薪酬的问题,并非雇佣契约存在问题,恰恰相反的是,是执法的问题。

即便是,他知晓,诸如设立什么劳动司,监察司等也可以做到监督薪酬问题。

但他并没有设立这种部门,而是直接将此事归入了廷尉司的管辖范围。

一为告,二为理,三为判,只要廷尉司将此事处理妥当,在十倍薪酬及共同谋利中所获利润百分之三十罚款之下,廷尉司不会放任不管。

要知道。

罚款可是直接入了廷尉司囊中。

只要律法为公,违背律法者付出代价,薪酬之事根本不用朝廷去关注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