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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光村少年失踪案。
时间:1995年12月11日下午1点左右。
失踪人:潘月,男,17岁,无业游民。
案发地点:湖光村中心水池。
目击者证词:
1村长(王某,男,62岁):
咳咳案发的时候我不在现场,但湖光村发生了这么离奇的事情,我作为村长有必要说两句。
这孩子是十几年前被人遗弃在这水池边上的,对,就是他失踪的那个水池。我们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来历,但一直都挺照顾他的。
虽然他平时性格很古怪,很少跟人打交道,又不愿意找份正经的活干,但大家还是很照顾他的。
啊?你问具体什么时候来村里的?这我还真记不清了
注:浪费时间的一通屁话。
2目击者(李某,女,35岁):
昨天下午水池边上突然出现一道很亮的光,村里闲着的人就都去看热闹了。
那道光有一棵大树那么粗,从地里一直窜到天上不是,同志你别不相信啊,一会儿你可以自己去水池那儿看看,到现在还没消失呢,昨晚我们村都吓得没睡好。
本来大家都隔得老远瞅着呢,小潘来了。唉,这孩子从小就毛手毛脚的,来得太急就摔了一跤,直接冲进了光圈里面。
然后然后他就消失了。
同志,你这话什么意思?你不相信就自己看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