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别胳膊肘往外拐啊!”陈泽掀开马车的帘子,看了一眼不远处光着脚丫的木尔扎。
木尔扎身上穿着大红色的喜服,因为奔跑,脸色煞白,再加上胭脂涂抹,看上去跟个女鬼似的。
一看到这张脸,陈泽就气不打一处来。
“我说这人怎么回事啊,怎么这么坚持啊,我都说了我不喜欢他,不喜欢他……”
陈泽烦躁的咒骂着,又突然想起什么,猛然抬起头来:“等会儿!他该不会是那老东西的死侍吧?”
“死侍?那是什么?”对于这个新鲜的词汇,小英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死侍,顾名思义,以死都要效忠主人的奴仆。
其实按道理来说,木尔扎若只是不想沦为军妓不想死的话,嫁人是一条很不错的道路。
更何况嫁的还是一个,非常有才能的潜力股。
可他都不要,偏偏非要跟着陈泽,要么就是看上了陈泽的富贵,要么就是有所目的。
而这个目的无非就是跟陈泽进京,留在陈泽身边当奸细。
要说富贵,陈泽虽是驸马爷,但实际上并未有什么实权,这是众所周知的。
陈泽自己在公主府都要活不下去了,就更别提带一个女子回去,搞不好还会惹怒和敬公主,将他们一块卷铺盖从公主府踢出去也是有可能的。
这一点驻扎将军不会不知道,那还叫这人跟着……
无非就是为了进京,为了打入内部混在和敬公主跟色布腾的身边。
虽然不能确定,但陈泽心中已经有了计较,更是不愿将木尔扎带走。
陈泽命下人将人赶走,可谁知下人也是极为为难。
“回驸马爷的话,咱们已经赶了,可他无论如何都不肯走,说宁可徒步跟咱们到京中!”
……这怎么还赖上了呢?
陈泽简直是无语他妈给无语开门,无语到家了。
“那现在咱们怎么办啊?”小英也知道,陈泽已然恼怒,是断断不愿将人带走的。
“不管他,他若是愿意跟着就跟着吧!”陈泽一气之下,便命大家继续前行,就算是粗犷的蒙古女子,有强健的体魄,怕是也无法徒步从此处走到京中吧。
此处大概立于现代的河南境内,距离京中至少还有几百公里,这么远的距离,光着脚丫,徒步走过去,怕是半条腿都给磨没了。
就算是从小训练的死侍,怕也不会如此吧。
陈泽虽这么想着,但实际上还是很怕的,因为这个木尔扎……看上去还真是坚持的很呢。
一路上陈泽没在管木尔扎,大部队停停走走,又是几天的路程,木尔扎就跟在部队后面,饿了就采旁边的野草吃,渴了就找旁边河流的水河里的水喝。
有时实在没水喝,看不下去的奴仆们也会匀他一些。
整整三日,木尔扎的脚,已经扎得鲜血淋漓,却还并未放弃。